[問題] 關於暑住
本人於本次暑假第一次申請暑住
由於本身身分特殊,又看到學校有住宿有減免選項就勾了
而仁愛宿舍的工讀生叫我繳交證明,事後等其通知
我六月初就跟同學一起過去申請,並且說要住一房
這段時間我也一直在等宿舍給我能否減免的回覆
宿舍在六月十四日傍晚六點多的時間告訴我,
光繳一張證明不夠,還要向系上申請有暑修的證明才可
隔天我還有考試,因此我下午才去找系密,可是系密不在
六月十六日尋問之下才得知我參加的只是法律系開的讀書會講座
並不是暑修課程因此不能減免,因此我於17日前往把錢繳清
然後宿舍最後把我踢除於暑住名單之外,
原因是因為我沒有繳交收據,故並不能幫我排床位,
但是我還是得住,因此我問過輔導員後,輔導員表示我還是可以住
可是要做十小時的勞動服務,說這是我必須承擔的後果,我也答應了
但是我仍然有以下疑慮之處僅提出做為宿舍參考,茲分述如下,
1.工讀生之告知:我在月初就已經申請暑住且繳交所有證件,而工讀生
於繳交日前一天才告知我學校說要有暑修證明才可以減免,也就是說我
只有一天的時間能夠去準備這張證明,而且那周也是期末考周,我還有
很多考試要考,系密很忙也不一定在,重點是工讀生並沒有告知我說如
果不能拿到證明要馬上回報宿舍,因此我在得知不能減免後,也已經超
過繳費期限了,我只好摸摸鼻子把錢繳清,看能不能暑住。
2.宿舍之床位踢除:依照一般的觀念來說,我已向宿舍申請暑住,也已經
繳交相關證明,不應該因為一張收據就把我的床位踢除,況且我並不是
一般生,我是具備減免資格的學生,宿舍告訴我會把下載憑單的錢減免
意思就是說我可以等到減免後再去下載新的,就如同學費減免。
然我等到最後一天繳費憑單仍然是7700,且宿舍前一天才告知我還要有暑修證明。
且我也不知道沒有收據床位就被剔除,以及如果沒有減免證明要立即回報宿舍等事
工讀生完全沒有告知,而我的床位就這樣被剔除了,原因就是因為一張收據,問題
是我根本沒有充足的時間去適應宿舍這一切,當我繳完前的時候已經過期了。
3.我並非故意不去繳錢或者延遲導致我暑住資格被取消,而宿舍告訴我要自己承擔
這一切,還要罰做十小時的勞動服務才能署住,是否過於嚴苛?
4.小結:宿舍最後一天期限前才告訴我其宿舍費不能被減免且要提出相關證明,並於
隔天要我具備減免身分的學生一夜之間籌出7700把錢繳清再把收據交回宿舍,其辦事
效率是否過低,容有疑慮。工讀生未告知若無法取得證明要立即回報宿舍,且當天及
隔天我都還有考試,根本無暇再去主動回報宿舍,且依照一般社會通念會認為,既然
不能減免那就去把錢繳清就好了,哪知道還要去跟宿舍回報。既然暑住申請都
成功了,沒有繳費頂多是給付遲延之問題,為何可以憑一張收據取消安排床位?對住民
之保障是否欠佳?最後,我並非一般生,通常具有減免資格的學生不是應該先安排床位?
為何把我與一般生做相同之比較,且取消暑住資格並要求我做十小時之勞動服務。
本人之疑慮於以上特此聲明,懇請宿舍給與適當之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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