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來說就是上學期微積分被當了
(媽我對不起你)
因為是學年課所以課程標記 擋修R
(對成績低於50媽我再次的對不起你)
我的問題是
1.簽續修單是任課教師簽完後,親自 給系主任簽嗎?
還是呃比如說交到哪個籃子裡系秘之類的處理?
2.上下學期是可以分開的嗎?
(若我下學期有過,學校會給我3學分,然後我大二只要補上學期就好?)
3.我有寫信問了尚未有回覆,但是還是問一下好了,邱惠玉老師會給簽續修單嗎?
btw續修原因可以提供點意見嗎哈哈哈
(阿就是被當啊不然QQ)
大致就是這樣,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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