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514巷過馬路同學

看板FJU作者 (dolare~)時間14年前 (2009/10/12 01:46), 編輯推噓2(191752)
留言88則, 3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剛剛看到這篇 說的我覺得輔大很多人車一騎 行人都不管了 沒錯我就是是針對原po 明明就應該是行人的路權大於車 你憑什麼對著慢慢走的人按喇叭? 連小黃經過這裏都不太敢叭學生+衝過了 沒想到是我們自己人卻做得出來! 我自認經過這個地段都會停下來讓行人先走 因為514巷本來就不寬 人又多 說白一點 這條巷子三不五時有車禍都是有人在這條3米寬的路騎快車 慢一點 讓一讓是會怎樣嗎? 差幾秒就就要動火氣按喇叭 對女生嗆聲嗎? 而且我還很意外推文竟然沒有人質疑這點 難怪前天晚上在貴子路也看到車禍 唉 在輔大六年(大學+研究所) 我看過的車禍比我人生前18年還多! ※ 引述《jacky7139 (jacky)》之銘言: : 每次當我過那個小馬路時我都會盡快通過,我也會看車。 : (我說的是對面是7-11那邊) : 就是今天,我真的受不了了。 : (都沒在看車嗎? 這樣真的很危險耶) : 我看到一堆人慢慢走過,沒有人在看有沒有車 : 於是我就騎了過去,我主要是要叭我正前方的人 : 誰知道,就在此時我左邊傳出尖叫聲。 : 是兩個在聊天的女生, : 我真的真的很想停下來和他說"叫屁阿" : 都不看路,下次如果有人直接撞過去沒按你喇叭 : 你可能就叫不出來了 : 同學,小心點好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5.25.15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7)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7)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8) ※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1:48)

10/12 01:51, , 1F
有些人過了馬路因為人多直接走在雙黃線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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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1:53, , 2F
行人路權大於車不代表行人走路不用看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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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1:54, , 3F
如果是騎車方向綠燈而行人闖紅燈慢慢走 這真的會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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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說的是明日之星的側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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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人走在機車專用道上如何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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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車最討厭的就是一堆人併肩慢行在514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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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不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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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基本上來講行人沒什麼路權,尤其在其中的幾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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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跟機車搶路走,真的是很危險,但是又不能把路拓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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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那麼久了都沒辦法解決,只好在走514巷時多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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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lare 來自: 218.175.25.15 (10/12 02:13)

10/12 02:18, , 10F
行人路權大於車不代表 行人都走在機車專用道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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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拜六有個人騎檔車在我後面雷田..我還過去幫他扶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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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還是騎慢點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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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邊根本就沒有斑馬線吧 哪來行人路權大於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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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權大又怎麼樣? 明日之星地上是有畫斑馬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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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斑馬線的地方過馬路慢慢走被撞是要怪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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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當然需要禮讓阿 只是明明就是一堆人連看都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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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直接走出來了 這才是吃人夠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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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學門那裡有斑馬線阿~~為什麼不走那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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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過馬路要先看左右兩邊阿,這不是國小就有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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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3:16, , 20F
如果我已經騎到離一公尺而已,行人才走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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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道要摩特車急煞到摔車嗎,很多人過馬路都不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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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3:39, , 22F
如果有斑馬線的話 的確行人比較大 可惜...<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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嘖嘖 那邊沒有斑馬線+1 但我沒騎車人家罵我我會罵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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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6:52, , 24F
這是哪門子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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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8:40, , 25F
路權大不代表你就可以慢慢走 不把別人的時間當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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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應該兩邊都畫紅線的,雖然現在有紅線的部分車照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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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43, , 27F
誰跟你說行人路權比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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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3, , 28F
汽機車行駛不該行駛的地方,例如人行道 那叫做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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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3, , 29F
有時候按喇叭是要提醒有來車,別把路當成自己家(>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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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4, , 30F
行人行走在不該行走的路上,那也叫做違法,只是有沒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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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4, , 31F
都違法了你還能說你有路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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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6, , 32F
不是所有的路都是拿來走的好嗎...那本來就要走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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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7, , 33F
講難聽的 只要駕駛能證明已盡注意義務 撞死人都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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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7, , 34F
你確定你路權一定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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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7, , 35F
真的很討厭並排走機車道的人,走速超慢有時還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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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行人的我每次都被這些人堵住路,又怕機車要騎,只能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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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09:59, , 37F
後面保命要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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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0:00, , 38F
雖說有幾段一定得走到機車道,但應該快速通過不要並排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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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25, , 39F
514那邊不是說走多快的問題 是人群一個接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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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26, , 40F
加上路很小條 有些店家的騎樓不能走 人車爭道才會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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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28, , 41F
人車爭道是真的沒辦法,但是也不用三、四個人併排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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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29, , 42F
人都站到雙黃線再過去了 危險的是行人還是騎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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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發生了說誰對錯已經太晚 只能說多注意保命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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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29, , 44F
這樣等於是被迫要逆向行駛,出事行人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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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31, , 45F
板友火氣不用這麼大 事情會發生雙方都很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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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37, , 46F
如果事情會發生是因為對方抱著這樣的態度 那就真的火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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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45, , 47F
我要講的是 騎士看行人並排很爽 行人看騎士騎快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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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45, , 48F
你在這邊嗆也沒用 路也不會變比較大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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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1:46, , 49F
鋪 打錯了 很不爽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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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29, , 50F
阿不就很厲害 車撞人永遠都是車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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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1, , 51F
開火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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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4, , 52F
車撞人 肇事責任都是車比較大 只有在有分隔島的情況下 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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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5, , 53F
子才有原因可以減低肇事責任 我前一個禮拜在一個大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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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一個牽著腳踏車的老婆婆 那是林口的文化一路 有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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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6, , 55F
的都知道那條路很大 很多地方很暗 你怎麼會知道有人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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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中間 警察來了就跟我解釋 只要撞到人 騎車開車都要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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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7, , 57F
責 但是514不看路的行人真的很討厭 尤其並排走在機車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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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49, , 58F
原po就慢慢跟在行人後面好了 騎機車過514速度跟走的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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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0, , 59F
人看車 車看人 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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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6, , 60F
這不是肇事責任比較大 而是舉證責任在駕駛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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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6, , 61F
你沒辦法舉證證明你已盡注意義務 在法律上就當作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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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7, , 62F
這不代表車撞人都是車的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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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8, , 63F
有法院判決機車撞死老太太但是沒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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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9, , 64F
當事人證明他沒有違規而且就算盡到注意義務一樣沒辦法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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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不需要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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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2:59, , 66F
民事上還是要賠錢吧 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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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00, , 67F
沒有184、191-2 為什麼要賠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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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30, , 68F
誰跟你說行人路權比較大的 憑什麼可以聊天並排走到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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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3:33, , 69F
睜眼說瞎話 虧你還敢說你唸研究所 你考到駕照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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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4:49, , 70F
那騎車的被行人擠到對向,萬一出事也是騎車的該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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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閃車,當然寧可撞占馬路的行人也不要被汽車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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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15:42, , 72F
當意外發生時 就不信你還有一口氣說行人路權最大這種話
10/12 15:42, 72F

10/12 16:15, , 73F
大家不要這樣 原po再514都會跟在行人後面的喔
10/12 16:15, 73F

10/12 17:21, , 74F
人大於車,不代表行人就可以不看車過馬路或走在馬路上
10/12 17:21, 74F

10/12 23:38, , 75F
下次原PO騎車時 我要去蹓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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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45, , 76F
明明就是車道,憑什麼行人可以併排佔用車道?按個喇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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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48, , 77F
人可以併排行走於車道嗎?你的人生也才二十幾年,別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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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49, , 78F
好像你經歷過很多一樣,這只顯得你一點人生經驗都沒有!!
10/12 23:49, 78F

10/12 23:50, , 79F
我自己在走的時候都很小心後方來車,這是保護自己也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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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 23:51, , 80F
騎士好嗎?連互相尊重的觀念都沒有還敢在這大言不慚?
10/12 23:51, 80F
zzzzzzzz........... XD 現在的大學生真是自我中心啊 ※ 編輯: dolare 來自: 140.136.155.65 (10/13 11:03)

10/13 12:31, , 81F
的確如你所說 你的這種想法也是一種自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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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3 12:33, , 82F
神學門就有斑馬線+紅綠燈 走一下會怎樣"?!
10/13 12:33, 82F

10/13 12:50, , 83F
任意穿越馬路就是違規 你貪圖方面 不代表別人一定要忍受
10/13 12:50, 83F

10/13 12:51, , 84F
基於相互尊重互相禮讓那是很好 但不代表你可以積非成是
10/13 12:51, 84F

10/13 12:52, , 85F
如果你不願意尊重別人 那別人也沒有尊重你的義務與必要
10/13 12:52, 85F

04/23 00:38, , 86F
樓上說得好..那麼多人分析給研究生聽了(可能有些態度比較
04/23 00:38, 86F

04/23 00:39, , 87F
不溫和...但他聽不進去...仍然覺得什麼大學生自我
04/23 00:39, 87F

04/23 00:39, , 88F
真的很無言...
04/23 00:39, 8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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