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成人性交易除罰化 達多項共識
對於回我文的,我由衷的感謝,但請別跳針。
黑道的打手就當好黑道的打手,不然實在是有道貌岸然的疑義。
娼妓這種東西,從古至今哪個時代有真正杜絕??
今日爭論的發生,乃大法官認為罰娼不罰嫖這違反平等權及自由權,應修法。
理由乃在於,這些社會存在著很多弱勢的低層,沒有賴以為生的技能,只好賣身體
以求糊口,已經夠可憐了,請問他們為何還要承擔被抓、染性病的風險??
政府是不是該立法保障這些弱勢,符合實質的平等?
這是我的論調,反觀你的論調
一下子這個社會很黑暗,要合法化保障他的權利,一下子又在護航黑道
請問你是要怎樣??
※ 引述《wolfsburg (狼)》之銘言:
: 黑道白道 界線何在?
: 我想請問你 請問青幫是黑道還是白道?
黑道白道的界線,還要我告訴你嘛??
用身分來分不就清楚又客觀?? 就拿我們偉大的阿扁總統來說好了
二次金改,阿扁跟那些企業收取酬庸,請問他這樣的行為跟黑道收保護費有甚麼不一樣??
你會說阿扁是黑道嘛?? 不會,你只會說他是政客。
今天警察收賄,我還是認定他是白道,因為他的身分是警察。
至於青幫,這種過時的古董你也拿來說嘴,你不會覺得不好意思嘛??
: 今天娼妓就是因為不合法 所以才給黑道介入的空間
: 因為被白嫖不能報警 不能申請支付命令 不能有任何正當的管道去做救濟
: 自然只能透過黑道來實現此一債權
那請問合法之後警察跟法律就能保護他了嘛??
我跟你說個切身之痛,昨天小馬在我房間偷了我十塊,我TMD超不爽,想烙鼎哥打他
我當時也知道我可以報警啊,但是我就是想找鼎哥揍他一頓我才比較開心
怎麼著??
你真的相信警察跟法律可以制裁的了馬廷瑜?? 呵呵,你的內心也覺得相信鼎哥吧~
: 因為警察會抓 所以要有黑道出來劃地盤 協調黑白兩道的利益
: 現在不是戰國時代 但械鬥火拼仍是時常發生 只是你沒看到罷了 相信我 你很幸運
幹,真的吼,我也覺得我很幸運可以遇到你這種跳針男讓我有機會鑽研釋字666
不是戰國時代也可以,械鬥火拼常發生請問真的有必要牽拖到小姐嘛??
這即便是事實,但是不足以成為理由啊。
壓榨小姐都說是要買裝備了,難保下次他砍路人不會說他在練等哩~~
你講這個,幫黑道護航你不會不好意思嘛?? 那種感覺我讓你體會一下
今天你遇到一個慈濟的來跟你化緣,
但他劈頭就跟你說"先生,可不可以捐個一百塊,不然捐款不夠支付我的時薪。"
你有沒有覺得不好意思啊?
: 娼妓合法化後黑道會不會放生 這個問題很有趣
: 這要看那位小姐跟黑道的關係為何 是黑道欠了高利貸呢 還是自願加盟
: 如果是前者 我相信不管合不合法 黑道都不會放他走的 因為人很賤 你只要一放他走
: 馬上就消失不見 沒有去外面賺錢回來還債這件事情
撇開前開我所立挺的弱勢,包括不得以背債的弱勢,請問人沒事為甚麼要去借高利貸??
種甚麼因,得甚麼果。這種淺顯易懂的道理你還是不明白嘛???
相信我,你很幸運
衣櫃裡面少一個LV包的那個,你沒有遇到。
: 如果是後者 那麼根本不存在放生的問題 因為她在非法時期根本只是需要有人罩而已
: 想走就走是很平常的事情 不過當然 黑道通常會用一些小手段讓你一直依附著他
那請問合法化後就是要保障這種人嘛??
這一段,我實在是很不想是屁話,
如果你用你封塵已久的大腦思考,你應該也知道,這種人不用直得可憐
這問題很難嘛??
你把你的心思用來操心這種人,來護航黑道,你為甚麼不去參加我們慈濟的活動??
: 黑道之所以會成為黑道 一般來說都非出己所願 當然想耍酷的少年人就不用提了 那個至
: 多稱作是混混
: 當你的環境只能讓你去做一些非法事情的時候 不管任何人處在那個環境底下都會做出相
: 同的選擇
: 如同耶穌基督所說:這個世界上連一個義人都沒有
你連神都搬出來了,你要我說甚麼??
: 你我之所以可以在這邊扯東扯西 不是因為你我比較高級 只是我們的運氣比別人好罷了
: 下海是為了錢這點 我重來不否認 但他為何會選擇這條道路呢?
: 無可否認大都是因為環境的關係 富家女去賣淫 恩 不甚多見
那請問究竟衣櫃裡缺LV包的人多,還是父母快餓死的人多呢??
你不是最富正義?? 你怎麼不正義一次,大聲的批評那群虛榮的娼妓
: "The law, in its majestic equality, forbids rich and poor alike to sleep
: under bridges, to beg in the streets, and to steal their bread."
呵呵,好在我英文不差知道你在跟我講公平、公正的真諦
如果你這種東西也可以算是公平,那我想兩岸怎麼不統一,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低消2500RMB的女人都玩得起,我真的好羨慕祖國人唷。
: 台灣的各大酒店 就是形同合法的最好證明 我想請問你 真的大家是進去純喝酒的嗎?
: 三重、礁溪的飯店 亦是形同合法的最好證明 我想請問你 真的有那麼多人去泡溫泉嗎?
這還要講嘛....全法律系你最見過世面?? 我想不是吧~
這種東西私底下講就好,你要我們女性板友怎麼辦??
社會黑暗知道就好,何必要破壞我們對這個世界的想像呢??
形同合法形同合法,請問他是合法不合法??
讀法律讀成這樣也太掉漆了吧
: "被幹又如何" 性行為偶一為之是很美好的事情 但當它變成工作的時候 我相信是很噁心
: 的
: 再者 特殊性癖好的人跟不注重衛生的人甚多 那樣的工作環境跟內容不是很每個人都能承
: 受的
: 這也是為何性工作者多有使用禁制藥物的習慣 他們做了她們自己無法承受的事情
: 只能透過廉價的方式用禁制藥物來逃避自己所遇到的事情 但沒想到 這是個無限輪迴
社會的正義就是在這時候就要表現,這也是有能才立法者所期許要避免的情況
問題來了,你幫黑道護航這邊又開始社會關懷,老調重彈,你還真忙耶~~
: 基本上 沒有一件事情是不用專業的 性技巧的好壞 我不知道你是否有體會過其中的差別
: 為什麼自己在家就能打手槍 還要花錢去理容院給人家做半套? 自然是感受不同
我光想像就可以知道很爽了ㄏ
但請問你,今天服務你的長的像小甜甜技巧練滿了跟你收全套2500RMB你要不要啊??
這是我們祖國一線城市的低消,合台幣11350元,這種等級只有長得像小甜甜的
我們不是神仙都用大眾味為標準,2500RMB你要不要啊??
你跟我在這一塊講專業、講技巧,也太掉漆
今天我就不信技巧練滿了,但長的像小甜甜,做S價格會比我們長相玲玲這種等級來的要高
不要以為我不知道,在名為人生這場遊戲中,長的比較優的就是比較吃香。
自己用大腦想想,長相不同的人同樣做S,自己本身的投資有差別嘛??
: 沒有人拿槍架著她做 但是生活逼迫他只能從事這個行業
: 強暴、脅迫的認定並不以手段為限 不一定要用槍 沒飯吃就夠痛苦了
: 暴利阿 我對暴利的定義的確跟一般人不同 不過這是價值觀的問題 無關對錯
: 台灣那種不入流的腥羶色媒體也能當作參考嗎
: 我個人是持保留的看法
屁話人人都會說,這段實在不得不誇獎一下你內心戲演得很好
: 今天台北的利潤並沒有比中國大 我已經提出了一個很精準的價格
: 請勿再以個人自行的臆測去做評論
: 價格的部分我不再多跟你爭辯了 這種事情不是坐在電腦前面按按鍵盤就能想像到的事情
: 2500RMB也不是你說什麼林志玲等級 而是現在中國一線城市的基消
: 很驚訝吧 我也是 但這是現實 中國已經崛起了 不要再躲在寶島台灣裡面自慰了
精確在哪裡??
我感覺不到,2500RMB是多少妳知道嘛? 11350TWD
你為甚麼一定要跟我報那種LV價碼,大眾味你就無法感受嘛??
捧祖國LP讓你高潮了嘛??
記得前幾年,看過一個新聞,小澤瑪麗亞這個女優在虎之穴這個應召網站開放預約
價碼多少?? 15萬日圓,折合台幣54000元
人家專業級的,五萬多台幣
憑甚麼祖國鄉下村姑敢跟我收11350?? 你在跟我報未來數據嘛??
: 網路上搜尋限制級的訊息嗎....
: 這真的很有趣 因為其實它是違法的 違反兒少法
: 再者 現在網路上找不到性交易的廣告嗎? 我想答案是肯定的 跟合不合法根本沒關係
: 今天若將娼妓合法化 進而訂定性工作者法 廣告就能獲得控制 如果不行 那是法官跟當
: 事人的事情
我有個很屌的朋友叫做大淵淵,我相信他黑道背景跟好色及老實程度,樣樣都在你之上
他前幾天在FB揪國中同學去香港玩,裡面比較成人的價碼都沒有未來數據
他不專業嘛,有請戴王來評評理啊~
: 最後
: 我並無意宣稱自己是高級的
: 一同我一慣的立場 今天一個人沒有身處那個環境 是因為幸運 而不是因為高級不高級
: 今天無論我的言論在你眼中可取與否 那都是一個事實 擺在眼前的那種
: 而你的言論都只是用想像和挑語病的方式進行論述 實在沒什麼意義
: 或許我不太會"戰"吧 但我想那是因為我不願意用那種毫無意義的發言方式及方法
: 人類不是昆蟲 不是年齡增加就會有所成長
: 而且 你似乎並沒有長我多少 那種上對下的語氣可免了
: 請多充實自己的社會歷練並以理性具體的根據來做討論
最後
我並不是有意要來戰你的
一同我對看不過去就發言始終如一的立場, 今天除了你綽號處女開罐器、歡場神射手
不然我覺得在我眼裡你的講法實在是太掉漆,危言聳聽外還是危言聳聽。
掉漆的社會歷練不要再來說嘴了。
See u
此篇純粹嘴砲,已無力反駁,學弟就不要看的太認真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8.242.34
噓
10/16 03:09, , 1F
10/16 03:09, 1F
噓
10/16 03:13, , 2F
10/16 03:13, 2F
→
10/16 03:17, , 3F
10/16 03:17, 3F
※ 編輯: WongSha75Hi 來自: 125.228.242.34 (10/16 03:19)
推
10/16 09:02, , 4F
10/16 09:02, 4F
→
10/16 09:56, , 5F
10/16 09:56, 5F
推
10/16 12:10, , 6F
10/16 12:10, 6F
推
10/16 17:32, , 7F
10/16 17:32, 7F
→
10/16 17:32, , 8F
10/16 17:32, 8F
噓
10/16 17:43, , 9F
10/16 17:43, 9F
推
10/16 23:09, , 10F
10/16 23:09, 10F
噓
10/16 23:46, , 11F
10/16 23:46, 11F
推
10/21 16:31, , 12F
10/21 16:31, 12F
→
10/22 09:55, , 13F
10/22 09:55, 13F
→
10/22 15:16, , 14F
10/22 15:16, 14F
推
10/22 16:28, , 15F
10/22 16:28, 15F
推
10/22 19:06, , 16F
10/22 19:06,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5 之 5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