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選修學分

看板FJU-Laws94作者 (only love chun)時間17年前 (2007/08/18 17:07), 編輯推噓5(501)
留言6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Celia1225 ()》之銘言: : 在某次無聊想知道自己還有多少學分必須修,就算了一下學分,發現: : 我們這屆的畢業學分=專業必修81學分+全人教育32學分+英語8學分+選修=136學分 : 發現了沒,選修沒有寫幾學分,為什麼呢?問了系秘和學姐才發現: : 因為「外國語文(英文)」這個學分,在全人和英語都承認,所謂的承認是指可以把 : 「外國語文(英文)」的學分歸在全人或英語,而不是兩邊都放。 : 所以若把它歸在全人(大一代入時是歸在全人),就算把英會和英聽修完了,還是少 : 「英語課程(自選)」(外國語文(英文)、法學英文、英語學習等相關課程)4學分。 : 舉例來說,若有修法英(英語相關課程)且過了,則選修=136-81-32-8=15學分 : 若沒修英語相關課程,則選修=136-81-32-4=19學分 : (至於為何可以把沒修的英語相關課程4學分由選修來補,這我就不知道了) : 鑑於下一次選課是選選修,若以上我說的有錯,請知情人士解答。 總之 瑋倫的意思應該是說 如果有修法英或是其他英文課程的 選修就剩下15學分 如果沒有的 則就把應該要修的那4個英語相關課程學分 用選修補 所以我們當初聽到的選修學分是19學分沒有錯就是了 至於之後說選修只要15學分是誤會就對了 這是瑋倫的意思 然後現在她想問的是 她的意思對不對 我也想問 不過總而言之 修19學分最保險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42.6

08/18 21:35, , 1F
嗯~我自己是確定選修已經都拿到了,所以bruce就別擔心了
08/18 21:35, 1F

08/18 21:40, , 2F
但我這學期還是會選選修,因為怕被二一........
08/18 21:40, 2F

08/18 22:36, , 3F
那還不如通識修完繼續修
08/18 22:36, 3F

08/18 22:37, , 4F
多修那個選修沒過 害你被21....ㄎㄎ
08/18 22:37, 4F

08/19 22:42, , 5F
星期五的犯罪學不要錯過 傳說中的爽課
08/19 22:42, 5F

08/20 07:25, , 6F
爽爆了
08/20 07:25, 6F
文章代碼(AID): #16nhRdL9 (FJU-Laws94)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6nhRdL9 (FJU-Laws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