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體委盃啦!

看板FCU_MCAE_TOW作者 (哪裡有2K4白灰藍?)時間15年前 (2008/11/04 23:0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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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7年體委盃拔河運動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依 據:本競賽規程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97.10.16 體委全字第0970020796 號函核備 辦理。 二、宗 旨: (一)推行全民體育增進國民身心健康,培養團結合作積極進取的精神,並提昇健康 體適能。 (二)推展八人制拔河運動,建立拔河競技觀念,提高拔河技術水準。 三、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教育部、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四、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五、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總會、彰化縣體育總會拔河委員會、彰化縣國民中小學體育促 進會 六、協辦單位:彰化縣議會、員林鎮體育會、台北市、高雄市及各縣市拔河運動委員會 七、贊助單位:由承辦單位洽請公益團體及績優廠商贊助 八、過磅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7年12月5日至7日 ※ 12月5日下午2點選手體重過磅至下午5點截止。 ※ 12月6日上午9點在體育館內召開領隊會議,9點30分召開裁判會議。 ※ 12月6、7日上午7點至8點30分辦理報到及選手體重過磅。 ※ 12月6日上午10點開幕式後立即進行比賽,預定7日下午4點頒獎閉幕。 九、比賽地點:彰化縣立體育館(彰化市健興路一號) 十、比賽組別: 組 別 級 別 體重標準 備註 公開女子組 次輕量級 520公斤以下 依選拔規程辦理 1、公開男子組 輕中量級 600公斤以下 2、社會男子組 輕中量級 600公斤以下 限在職之職工,在學學生不得參賽 3、社會女子組 次輕量級 520公斤以下 限在職之職工,在學學生不得參賽 4、大專男生組 輕中量級 60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5、大專女生組 超輕量級 48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6、高中職男生組 輕量級 56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7、高中職女生組 超輕量級 48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8、國中男生組 超輕量級 48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9、國中女生組 第二級 44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10、國小男生組 第一級 40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11、國小女生組 第一級 400公斤以下 限在學學生 12、國小混合A組 第一級 360公斤以下 限全校班級數在13班(含)以上學校,在學男女生各4人參賽 13、國小混合B組 少一級 360公斤以下 限全校班級數在12班(含)以下學校,在學男女生各4人參賽 14、機關團體混合組 輕量級 560公斤以下 男女隊員各4人參賽,限在職之職工且為同一機關團體人員;在學學生不得參賽 15、機關團體男子組 中量級 640公斤以下 同一機關團體人員 16、無限量男子組 640公斤以上 資格不限 註:各組報名隊數在2隊(含)以下,則取消該組比賽。 十一、比賽資格: (一)公開組:資格不限。 (二)社會組及機關團體混合組:凡機關、學校、軍警、工商團體之現職員工均可組隊報 名參加,但需備妥在職證明以便查驗;機關團體混合組須為同一機關團體人員。 (三)各級學校男女組:凡公私立之各級學校之同校在籍學生均可組隊報名參加,但不得 跨校組隊;高中職以上學校有夜間部、進修學校者,得以夜間部、進修學校名稱報名。 (四)每一選手限報名參加一隊,不得跨組參賽,但公開組除外。 (五)公開、大專隊伍,依國際拔河規則,僅可報名9員選手;社會組、機關團體混合組 及高中職(含)以下隊伍,則可報名10員選手。 (六)機關團體混合組及國小混合組報名之10員選手中須為男女各5員。機關團體混合組 限同一機關團體服務人員。 十二、報名方法: 1、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7年11月20日(星期四)止,逾期恕不受理。 2、報名地點:台北市朱崙街20號708室(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 TEL:(02)87711436 FAX:(02)87739821 3、報名手續: (1)報名時請詳細填寫大會規定之報名表(如附表),並請加蓋單位印信或單位主管 簽章。 (2)各隊報名及過磅註冊人數公開、大專隊伍,僅可報名9員選手;其餘各組隊伍最 多 報名10人,下場比賽為8人。 (3)各隊繳交報名費新台幣1000元,以署名「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之匯票寄至拔 河 協會收;未繳交報名費隊伍,不排入賽程。 (4)親自或掛號郵寄或電傳報名均可,賽程資料請參照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網站 http://www.tugofwar.org.tw。 十三、賽程抽籤: 1、日期:97年11月24(星期一)下午2點。 2、地點: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台北市朱崙街20號7樓708室)。 3、未出席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四、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之最新拔河運動規則;大專組及公開組 採 用國際拔河運動規則。 十五、比賽用繩: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合格之拔河繩。 十六、比賽制度:預賽採用分組循環積分賽制,決賽採淘汰賽制;各組報名隊數在9隊( 含)以下直接循環預賽後取前4名決賽,5、6名依預賽成績排定。 1、國中(含)以上預賽所有賽程一律採2局制,2局全勝得3分,1勝1負各得1分, 2局全負得0分。決賽採3局2勝制。 2、國小組預、決賽均採一局制。 3、循環積分名次判定: (1)每組以各隊積分高低排名。 (2)若積分相同,則以相關場次之對戰勝負定名次(勝者名次在前)。 (3)若再相同,則以全部賽程勝場數決定名次。 (4)若再相同,以賽程所有場次之犯規警告次數總合定名次(次數較少者佔先)。 (5)若再相同,則以賽程相關場次之對戰局參賽選手總體重定名次(較輕者佔先) 。 (6)若再相同,則以該組賽程結束後再戰乙局定名次。 十七、比賽服裝: 1、選手請穿著有領長袖運動服(以免手臂及頸部擦傷)、短褲或長褲為原則,並力求 整齊。 2、一律穿著拔河鞋或平底運動鞋出賽,不符合規定者不得出場比賽。 3、出賽隊伍請自備安全帽。 4、指導教練應穿著與隊員相同色系服裝下場指導。 十八、獎勵: 1、各組設冠、亞、季、殿軍由大會頒發獎盃乙座及獎狀乙張,五、六名各頒獎狀乙張 以 玆鼓勵。 2、教練獎:各組冠軍教練頒發教練獎盃乙座。 十九、申 訴: 1、有關選手資格之抗議,須於該場比賽十分鐘前提出,比賽開始後概不受理。 2、比賽發生爭議時,需立即向該比賽主審裁判提出口頭申訴申請,並於該場比賽完畢 十 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申訴書及繳交保證金三千元。 3、申訴案件若經大會判決無效不成立時,則沒收保證金充為大會費用。 十九、注意事項: 1、參賽選手請隨身攜帶身分證、學生證或在職(學)證明、以便查驗。 2、選手過磅單一式兩份請填妥基本資料並黏貼最近照片,於比賽當天(或前一天)攜 帶 至大會統一過磅檢核,各隊選手一定要帶過磅單出賽(無則不能出賽)。 3、參賽選手若有冒名頂替者,一經查明證實取消全隊比賽資格。 二十、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報體委會核定後宣佈規定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65.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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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參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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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便你走吧…
11/05 00:17,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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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無限量男子組:640公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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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5 21:33, , 4F
翰文格格可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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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46EX1B (FCU_MCAE_T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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