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一個憲法的問題 - 行政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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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SCo (SC)時間9年前 (2016/09/05 15:28),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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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兩方論述. 我覺得條文上不行. 操作上是政治手腕. 那跟條文關係不大. 任命就可以直接免職的話. 那你其他院長,都可以透過立法委員加上總統使其免職. 不過有些學者認為條文上就可以解釋任命等同免職. 其實能夠免職的原因就是增修條文說的那幾個任命不用副署. 這也是湯德宗大法官認定的任免權合一. 我相信
(還有40個字)

推噓13(13推 0噓 11→)留言2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uggest (茂野吾郎)時間9年前 (2016/09/05 13: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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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憲法本文55條「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之」. 再根據憲法增修條文53條規定「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所以中華民國的行政院長是由總統任命,但是可以免職行政院長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78.245. 文章網址: 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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