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刑法業務侵占和竊盜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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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2(12推 0噓 17→)留言2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uousconin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時間9年前 (2015/05/20 23:52), 9年前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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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刑法320竊盜罪的認定標準是"破壞他人持有,建立自己持有". 335侵佔罪的認定標準則是"易持有為所有". 剛剛突然想到一則新聞. 7-11的員工把公司的貼紙還集點卡什麼的,有點忘了. 因為客人沒拿,所以就自己暗槓下來然後被公司發現,接著被提出業務侵占告訴. 就超商員工把公司東西拿回家.
(還有508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ruousconin (玲瓏號:我自己的這個事)時間9年前 (2015/05/21 13:2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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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bs/CVS/M.1348626721.A.7AA.html. 上面這則新聞. 有寫如果店家規定客人不要的贈品要依規定回收的話. 店員就不能自行把東西拿走,除非是客人表示要贈與. 所以看來東西是不是無主物還要看每個店家自己內部的規定. http://www.a
(還有230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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