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免開發票與開出可扣抵發票,兩者會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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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gieee (Angieee)時間10年前 (2015/04/22 20:1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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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型五】轉供自用型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三條第三項第一款轉供自用要視為銷售開立發票,但是憑證要如何開,發票的開法是買方抬頭為營業人本身,所以賣方是自己,買方也是自己,而那張發票是可以扣抵營業稅,所以沒營業稅負擔. 【類型六】轉供自用--轉列固定資產型依據財政部79年2月6日台財稅第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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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3(3推 0噓 25→)留言28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ngieee (Angieee)時間10年前 (2015/04/22 04:4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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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我想請問加值型營業稅的問題. 目前還沒上過課,所以有問題想請大家指導幫忙. 存貨轉供自用分錄,若購入時,已經將進項稅額扣抵了,則轉為自用視同銷售時,依時. 價開立發票,而此發票扣抵額,營業人可再拿來扣抵銷項稅額。作分錄時,會同時有. 等值的進項稅額與銷項稅額,如. 借 文具用品 2000
(還有277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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