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閒聊] 經公務人員考試上榜後受訓四個月不計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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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talesr (塔蕾瑟(?))》之銘言:. 鑒於小弟102年高考正取保留,. 但由於兵役問題須103年分配單位,. 函釋內容之模糊地帶,. 剛才直接打電話去銓敘部問科長,. 得到的答案是:. 應自103年1月1日以後之考試錄取而分配占缺訓練者停止適用,. 是以"考試"年度為準,. 只要是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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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這個,還特地去查要怎麼申請釋憲救濟之類的方法,. 結果是:頂多只能去銓敘部陳情。. 因為這是銓敘部內部的行政規則,是行政機關內部運作及秩序,所為非直接對外發生法規. 效力之一般、抽象之規定,和人民沒有直接效力。這是否是違憲審查制度所要控制的範圍. 還有待商榷。. 重點就是:這跟人民權利沒有產生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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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公文的意思就是說. 去年2013高普考考上後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受訓. 是最後一批公務人員基礎受訓四個月期間採計年資的上榜生. 今年2014年1月1日開始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上榜. 參加基礎受訓期間四個月不得採計年資以及加入公保與退撫. 也就是說,除了受訓年資不採計外 連公保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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