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教唆犯+客體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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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swen (要作一個紳士)時間12年前 (2013/06/12 17: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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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舉這個例子不是很好,. 其實只要設計:. 甲再錯殺丙之後,適逢乙(原目標)返家,甲才發現錯殺人,但一不作二不休也把乙殺了. 那A的教唆要怎麼評價?. 學說上把這個問題稱之為"血盆論證"問題. 林鈺雄老師教科書 初版p450-452(14.2.4.5)說明的很清楚. 基本上就跟你的函授老師說的一樣,
(還有561個字)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lar7878 (我們一起看的PTT)時間12年前 (2013/06/12 14:0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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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我本身接觸刑法並沒有很久. 不過在這邊我的函授老師說法為. 有三種 1.未遂說 2.既遂說 3.修正既遂說. 這邊應該和我學的 2.既遂說相同. 不過我所學的函授老師說法是. 如果以此說論A的刑責. 那甲在殺完丙之後 又連續殺了丁、戊、己. 而這些人死亡的刑責. 縱使A並無教唆 仍要負責 所

推噓3(3推 0噓 4→)留言7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yan5566 (萊恩56)時間12年前 (2013/06/12 0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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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了一下參考書. 發現裡面有陳志龍老師的見解. 看看感覺一下. ------------------------------------------------------------------------------. 以下節自方律師 刑法總則2011年6月 15版. 陳志龍老師認為正犯的等價
(還有501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6→)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polar7878 (我們一起看的PTT)時間12年前 (2013/06/12 00: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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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 A教唆甲殺乙. 翌日,甲持刀至乙住處欲殺死乙. 卻誤認乙的雙胞胎弟弟丙為乙. 因而將其殺害之(殺死丙). 問A、甲的行為如何論處?. 甲的部份 我比較沒有問題. 由於丙也是人 已具體符合說來論. 一樣都是殺人 因此甲之行為不得阻卻違法. 但是A的教唆部份. 我應該如何論處??. 請板上的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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