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考題] 行政法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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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0→)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whalerealm (藍色的鯨魚)時間12年前 (2013/05/01 01: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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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個月到,甲就要離境. 所以可以知道這個處分的效力只有6個月→期限. 當然你會說要甲離開是給甲加上一個義務....似乎是負擔?. 我們看一下行政程序法123條:. 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 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 三、附負擔之行政處分,受益人未履行該負擔者
(還有56個字)

推噓4(4推 0噓 0→)留言4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suxing (xing)時間12年前 (2013/04/30 22:5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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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請附上想法、出處. 100除役四等). 1. 准許德國人甲在台居留,但六個月後必須離境,是行政處分何種付款?. B)附負擔 C)附期限. 答案C 我選B B不可以選嗎. 負擔定義: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作為或忍受某種義務而言. 各位請前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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