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請問刑事訴訟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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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ptomas (gptomas)時間13年前 (2013/01/31 22:0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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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以下可能. (一)偵查並無不可分,因此受理先後告訴之2檢察官,. 自可個別偵查,分別起訴但後起訴之案件,法院依303不受理. (二)基於檢察一體,亦可併案由其中一檢察官受理,偵查,起訴之. 二.. (一)按 偵查乃浮動之狀態,案件是否有罪尚在不確定之狀態. 而 案件是否起訴乃檢察官之裁量權限.
(還有64個字)

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onkey0430 (SherryEgg)時間13年前 (2013/01/30 12:4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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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幾個最近課業上的疑惑,還請大大好心相助. 1.如果告訴人重複告訴,後告訴檢察官應如何處理呢?. 2.緩起訴處分要以不起訴處分不存在為前提對嗎?. 如果252第8,9款的事由,就不能夠下緩起訴處分囉?. (因為參考書都只寫1~7款,和10款是緩起訴的限制). 麻煩各位了. 小女子感激不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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