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課業] 稅法-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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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可以. 依據[大法官解釋696號](100/11/04)認為所得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部分違憲. 後來財政部於101/5/14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100080670號函令]回應:. 自100年11月4日起,納稅義務人及其配偶之同胞兄弟、姊妹年滿20歲,在國外、香港、. 澳門或大陸地區就學,就讀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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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者不可列報綜合所得稅之免稅額?. A. 21歲就讀於非教育部認可之大陸大學之兒子. 疑問:請問現在是否都可以當免稅額及教育特別扣除額了?. 2.下列對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D. 張君欲扶養身心障礙之叔叔,惟其叔叔未滿60歲,故不能申報扶養. 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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