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請益] 關於傷害罪共同正犯脫離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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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寫. 一、甲乙共同打丙成立277條傷害罪共同正犯. 1.客觀上.甲乙係基於共謀而來的傷害行為.角色功能分擔.又不可想像其不存在導致. 丙受傷之結果.實現規範目的所預設之結果.主觀上.甲乙對上開事實明知並有意為之.. 具有支配意思.依第28條構成要件該當.. 2.甲乙無阻卻違法事由.罪責事由.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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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i.imgur.com/bT44SW9.jpg. 如題 我的寫法是. (一)甲乙二人共同毆打丙行為成立刑法第277條第1項及第28條傷害罪之共同正犯. 1.構成要件. 主觀上,甲乙二人對於毆打丙一事具有犯意的聯絡,客觀上,並共同實行傷害丙的行為,丙受傷的結果與甲乙二人的行為具有相當因
(還有213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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