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部與委員會差別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很好)時間2年前 (2023/04/13 17:53), 2年前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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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inachao ()》之銘言: : 昨天的新聞 農委會將升級為農業部 因為農委會跟農業部都是行政院二級機關 : 我原以為農業"委員會"是合議制 但 : 他的組織架構是設置主任委員1人、副主任委員3人 看起來似乎也是首長制 : 問題一:請問從學理上 同樣是二級機關為什麼要從委會"升級" 農業部 : 若是為了整併其他業務及獲得更多預算 原本的農委會做不到嗎? : 問題二:行政院底下的委員會或總處 有的話會掛上行政院三個字 : 如:行政院農委會 行政院環保署 行政院人事總處 : 同樣是二級機關的部 卻不需要掛上行政院 : 請問這是什麼原因? 是否有法規依據? : 謝謝 嘗試回答看看 前情提要,依69年(舊)行政院組織法 第3條 行政院設各部會(8部2會) --> 部會組織法名為「OOO組織法」 如「內政部組織法」、「蒙藏委員會組織法」,不冠行政院。 第6條 行政院經行政院會議及立法院之議決,得增設、裁併各部、各委員會,或其他所屬機關。 --> 各機關組織法名為「行政院OOO組織條例」 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組織條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組織條例」,均冠有行政院。 問題一:為何 農委會 -> 農業部,稱「升格」? 農委會是依據(舊)行政院組織法第6條設立之「任務性機關」, 至於農業部則是(新)行政院組織法內明文設置之機關, 兩者雖同為二級機關之層級,但其地位高低不言而喻,故稱「升格」。 問題二:機關冠上行政院之名? 行政院組織法內明文設立之部會,均無冠上行政院之名。 但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有冠上行政院,是因行政院組織法明定。 如果是根據(舊)行政院組織法所設立「任務性機關」,則有冠上行政院之名, 如行政院農委會、行政院環保署、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但如屬(新)行政院組織法明文設立之部會,且已完成組織改造者, 則同前述,無冠上行政院之名。 此可對照「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組織條例」與「大陸委員會組織法」之前後差異。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241.108.9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81379598.A.0CF.html ※ 編輯: tanger (210.241.108.97 臺灣), 04/13/2023 17:56:26

04/13 18:54, 2年前 , 1F
感謝解惑 只是不是很理解為什麼一堆委員會明明是非
04/13 18:54, 1F

04/13 18:54, 2年前 , 2F
合議制的卻叫做委員會
04/13 18:54, 2F

04/14 07:06, 2年前 , 3F
04/14 07:06, 3F

04/14 16:47, 2年前 , 4F
淺見如後:以委員會作為就機關名稱,表示組織內有委員
04/14 16:47, 4F

04/14 16:47, 2年前 , 5F
會的編制,但只有由委員擔任決策階層且權限平等的,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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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4 16:47, 2年前 , 6F
屬於合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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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aDz4E3F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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