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確診無法應試規則之違憲審查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國足聖僧臭腳盲僧)時間1年前 (2022/10/07 18:32), 編輯推噓7(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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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題,下個禮拜六日司律,看著手上的釋字小本本,逐漸失去耐心 突然看見憲法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基本權,一個大家根本不會記定義和相關釋字,真的考出來就算送他的基本權 結合Email裡從考選部收到的再一次提醒禁止確診者應試的郵件,我想到了一個問題 基本上,如果因為確診而無法考試,去打行政訴訟,甚至提釋憲,會如何呢?! 大家肯定多少有準備有準備疫情考題,但可能都過於執著在隔離導致的人身自由要怎麼用釋字690、708、710鋪陳,卻忘了防疫影響到應試,也算是時事吧! 我先提出我的想法 1.有基本權干預是肯定的 2.形式上考試院沒有用法律來限制,這裡有新冠特別條例的授權,所以法保、授權明確性應該沒問題 3.審查基準擇定上,參加國考除了影響到應考試權外,還有工作權?(畢竟影響到律師牌)應考試權的審查基準可能比較難定,但工作權的層面,依據釋字514引入的三階基準,確診不得應試應該是客觀限制選擇職業自由,依釋字649號,應從嚴審查。 4.實質上,禁止確診者傳染,其目的在保障其他應試國民之身體健康,為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惟手段上一律禁止應試,對比應試人數更多且亦非必要的大學學測、指定科目考試均有準備備案來看,應該非最小侵害手段,手段與目的間不具必要關聯性,有違憲疑慮! 以上,提供大家參考,國考如果真的考這個,不要謝我www ----- Sent from JPTT on my Realme RMX1921. --

10/06 20:12,
君不見很多窒息式性愛失誤致死案件
10/06 20:12

10/06 20:38,
君不見機會不屬於我
10/06 20:38

10/06 20:43,
君不見大家只志在幻想
10/06 20:43

10/06 20:53,
君不見脖子上的手
10/06 20:53

10/06 21:04,
君不見手是掐在自己丁丁的脖子上
10/06 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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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 19:13, 1年前 , 1F
感謝分享
10/07 19:13, 1F

10/07 19:49, 1年前 , 2F
10/07 19:49, 2F

10/07 20:13, 1年前 , 3F
10/07 20:13, 3F

10/07 21:57, 1年前 , 4F
10/07 21:57, 4F

10/08 00:14, 1年前 , 5F
10/08 00:14, 5F

10/08 10:41, 1年前 , 6F
司法機關一堆人確診,又不能停止運作請假,真怕當了犧牲
10/08 10:41, 6F

10/08 10:41, 1年前 , 7F
10/08 10:41, 7F

10/08 15:40, 1年前 , 8F
跟疫情有關都不可能會考啦
10/08 15:40, 8F
文章代碼(AID): #1ZG019TM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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