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不當得利的利益解釋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BenTseng0205)時間3年前 (2022/08/27 00:53), 編輯推噓4(4012)
留言1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小弟遇上一題,在請求權基礎上有些問題想請教各位 題: 甲有台車子,乙為謀取不當利益,將甲市價50萬的車子,以60萬售與丙,這時甲得向乙主 張何種權利? 答: 1、184損害賠償得請求50萬 這個沒有疑慮 2、179不當得利得請求50萬or60萬? 課本上是說不當得利只能請求50萬的價金返還 所以179條中「利益」的解釋是單指汽車本身嗎?這樣其餘10萬難道不算無法律上原因獲 得的利益嗎? 不太理解為何50+10萬不算是不當得利。 3、不法管理請求權得請求60萬 那假設這才是最正確的請求權的話,那是否179可以搭配181做使用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9.175.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661532814.A.C83.html

08/27 02:35, 3年前 , 1F
其實就是交易所得替代利益是否為181本於利益更有所取得的
08/27 02:35, 1F

08/27 02:35, 3年前 , 2F
問題,通說覺得不包含,理由在於交易所得替代利益涉及磋商
08/27 02:35, 2F

08/27 02:35, 3年前 , 3F
能力,每個人的磋商能力不同,以本題來說,甲自己去賣也只
08/27 02:35, 3F

08/27 02:35, 3年前 , 4F
能賣50萬,因此不當得利也只有50萬,這也是不當得利的制度
08/27 02:35, 4F

08/27 02:35, 3年前 , 5F
目的,調整無法律上原因的財貨變動,而177不法管理則是為
08/27 02:35, 5F

08/27 02:35, 3年前 , 6F
了讓他人減少本題這種情況而生,用於取得明知為他人管理事
08/27 02:35, 6F

08/27 02:35, 3年前 , 7F
物所獲得的一切利益(當然包含交易所得替代利益)。
08/27 02:35, 7F

08/27 11:59, 3年前 , 8F
乙從甲獲得的利益是50萬 那10萬元根本和甲無關
08/27 11:59, 8F

08/27 12:00, 3年前 , 9F
這裡的不當得利是省下成本50萬元
08/27 12:00, 9F

08/31 08:55, , 10F
那10萬無法律上原因沒錯,但「客觀上」甲未受損害。就
08/31 08:55, 10F

08/31 08:55, , 11F
算甲「主觀上」能賣到70萬,也不構成不當得利的利益。
08/31 08:55, 11F

08/31 08:57, , 12F
(多出來20萬的部分)
08/31 08:57, 12F

08/31 09:17, , 13F
至於181的部分,就是孳息,依70條及權益歸屬說,甲才是
08/31 09:17, 13F

08/31 09:17, , 14F
有收取權之人。若乙有拿去(依市價)出租,自應返還;若
08/31 09:17, 14F

08/31 09:17, , 15F
無,則未受利益,亦無返還的問題;若租金高於市價,超
08/31 09:17, 15F

08/31 09:17, , 16F
出部分甲亦未受損害。
08/31 09:17, 16F
文章代碼(AID): #1Z2FgEo3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