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司律一試釋疑區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 ̄ー ̄;)時間7年前 (2018/08/08 10:22), 編輯推噓7(707)
留言14則, 8人參與, 7年前最新討論串4/7 (看更多)
請問大家覺得綜合法學(一)刑法第33題有疑義嗎? 甲騎機車在十字路口停下,佯裝向路旁等候紅綠燈過馬路的大學生 A 問路,A 熱心指路 ,甲又謊稱有急事要打電話,但手機正好沒電,向 A 商借手機使用。A 熱心將手機出借,孰料甲接 過手機隨即騎車揚長而去。依實務見解,甲成立何罪? (A)侵占罪 (B)搶奪罪 (C)詐欺罪 (D)竊盜罪 考選部公布解答為B選項。 想請問大家覺得依下列最高法院判例見解,D選項是否亦為正確選項? 謝謝大家。 裁判字號:33年上字第1134號 裁判案由:欺詐 裁判日期:民國33年08月25日 裁判要旨: 刑法上之詐欺罪與竊盜罪,雖同係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取得 他人之財物,但詐欺罪以施行詐術使人將物交付為其成立要件,而竊盜罪 則無使人交付財物之必要,所謂交付,係指對於財物之處分而言,故詐欺 罪之行為人,其取得財物,必須由於被詐欺人對於該財物之處分而來,否 則被詐欺人提交財物,雖係由於行為人施用詐術之所致,但其提交既非處 分之行為,則行為人因其對於該財物之支配力一時弛緩,乘機取得,即與 詐欺罪應具之條件不符,自應論以竊盜罪。 書名:最高法院判例要旨 編輯者:最高法院 出版日期:96年6月出版 頁數:第308頁 附件圖檔:https://imgur.com/E4ZDzVa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251.2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533694972.A.C26.html

08/08 10:33, 7年前 , 1F
這判例只區分竊盜跟詐欺,然而你還要思考竊盜跟搶奪的
08/08 10:33, 1F

08/08 10:33, 7年前 , 2F
區別
08/08 10:33, 2F

08/08 10:34, 7年前 , 3F
這題我寫的時候雖然知道實務是認定搶奪罪,但還是任性選
08/08 10:34, 3F

08/08 10:34, 7年前 , 4F
了竊盜罪........Orz 沒想到竟然有這個判例。
08/08 10:34, 4F

08/08 10:40, 7年前 , 5F
實務不是認為竊盜必定是趁人不知所為嗎?
08/08 10:40, 5F

08/08 10:40, 7年前 , 6F
這個判例的事實是A故意將錢包遺落在地上,同夥B等路人經過
08/08 10:40, 6F

08/08 10:40, 7年前 , 7F
時撿起來,假意要分一半給路人,此時A跑來認領錢包,B請路
08/08 10:40, 7F

08/08 10:40, 7年前 , 8F
人將自己的錢交給A檢視,A在交還時用紙包磚塊調包路人的錢
08/08 10:40, 8F

08/08 10:40, 7年前 , 9F
包。跟考題的事實差蠻多的
08/08 10:40, 9F

08/08 11:20, 7年前 , 10F
我記得只要是被害人清楚知道的情況 都是強奪
08/08 11:20, 10F

08/08 13:24, 7年前 , 11F
106有一題什麼檳榔攤的,好像是差在有無公然攫取
08/08 13:24, 11F

08/09 01:15, 7年前 , 12F
因為內容太長,有用回文方式回覆你囉=]
08/09 01:15, 12F

08/10 07:52, 7年前 , 13F
這題是銀樓藉口看黃金把玩時跑掉的變化型吧?反正實務
08/10 07:52, 13F

08/10 07:52, 7年前 , 14F
向來區分標準就是趁人不知走竊盜,趁人不備走搶奪
08/10 07:52, 14F
文章代碼(AID): #1RQbFymc (Examinatio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RQbFymc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