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民法 應繼分與剩餘財產分配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統神5566)時間8年前 (2017/06/21 19:15), 編輯推噓-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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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8847 (阿宗)》之銘言: : 各位大大你們好 : 例如題目問 : 甲之繼承人為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其應繼比例為何? : 我的答案是 : 1138+1144同為繼承時所以應繼分比例為各1/3 : 至於題目若有要算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話 : 我的答案是1005+1030-1 : 同時會補上法定財產關係制消滅的情形(離婚,分產制,一方死亡,無效..等) : 有疑問的是 : 夫妻剩餘財產分配制的計算時機: : 是要考試題目中有出現婚前婚後財產的數字,例如婚前500婚後1000 : 要先算剩餘分配(1000-500)/2配偶先拿走一部分然後再算應繼比例 : 假設題目沒有出現數字就直接適用1138+1144去算應繼比例 : 這樣對嗎? : 因為沒去先算配偶那一塊結果會不一樣,那判斷要不要計算剩餘財產的情形就是看題目有 : 沒有出現婚前婚後的財產嗎? : 手機排板傷眼抱歉 : 感謝耐心看完回覆的大大 魯蛇魯魯建議 首先我覺得不要去看題目給你什麼資訊, 因為你去執著題目給你資訊和數字的話,就可能喪失展現機會 考試無法寫深入的話就寫廣吧 寫廣至少看起來念很多書,騙騙分數也好 所以小魯蛇遇到這類題目大概會有以下解法: 1.沒有明顯說婚前婚後,題目也沒明示。 解題開頭還是直接寫剩餘產分配之類,並且寫此處有學說爭議 有認為遺產跟分配請求權可同時存在,也有認為不可 本文踩上開哪種,如果採同時,寫題旨不明,假釋上開數字為分配後 2.有明顯婚前婚後,直接解。 3.題目說遺留遺產 這邊其實會有爭議,因為無法理解老師說的遺產是法律上遺產(已經扣除剩餘財產) 還是說口語上的死後遺留錢,所以我處理會1.的作法處理。 寧願寫廣,把所有可能考點帶到,比較輕鬆,而且騙分數CP值比較高 寫深畢竟太難。以上魯蛇心得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77.16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98043722.A.A3B.html

06/21 20:36, , 1F
感謝你!!
06/21 20:36, 1F

06/22 23:19, , 2F
題目沒問就不要寫
06/22 23:19, 2F

06/22 23:19, , 3F
老師看到跟答題無關的東西會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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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3:20, , 4F
考試不是寫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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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3:21, , 5F
為何你婚後要減婚前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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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3:25, , 6F
不是吧 針對題目內容寫才能寫到點啊 寫出幾個考點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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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2 23:25, , 7F
你的分數
06/22 23:25, 7F
文章代碼(AID): #1PIbLAex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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