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釋字第 744 號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我本將心照明月)時間7年前 (2017/01/06 17:34), 7年前編輯推噓10(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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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是認為本號解釋最重要的段落其實是這段: 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乃對言論自由之重大干預,原則上應為違憲。系爭規定之立法資料 須足以支持對化粧品廣告之事前審查,係為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及 難以回復危害之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目的,其與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對必要關聯,且 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始符合憲法比例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大法官在744號解釋中表示,如果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一、防免人民生命、身體、健康遭受直接、立即及難以回復危害之特別重要之公共利益 目的 二、與目的之達成間具直接及絕對必要關聯 三、賦予人民獲立即司法救濟之機會 那麼系爭條文就有符合比例原則及保障言論自由之意旨。 這是否表示其實大法官並未完全否定對言論的事前審查,只是需要符合上開要件才能事 前審查? -- 「所以我也只有兩種狀況可以考慮。如果跟她結了婚,我一輩子都會用疑惑的眼光看她。 我會想『宓早就知道事情會變成這樣。』反過來說,如果我沒跟她結婚,就算宓知道會變 成那樣,也跟我無關。我就沒必要對自己最珍惜的她發出疑惑的眼光了。」「那就是…… 愛上未來漫步者的我所能做的事情。」 龍族Ⅱ-虛假之愛的真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0.244.2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3695296.A.994.html

01/06 17:37, , 1F
應該推歡414了
01/06 17:37, 1F
個人認為沒有,414是針對藥品廣告事前審查做討論,藥品和化妝品是否適用同一 審查密度,感覺不能相提並論? ※ 編輯: Zeel (36.230.244.202), 01/06/2017 17:44:37

01/06 17:51, , 2F
煙酒也是要事先審查,因為跟影響身體健康有關聯
01/06 17:51, 2F

01/06 18:14, , 3F
就「事前審查」過度限制言論自由啦~沒有必要。若有虛偽
01/06 18:14, 3F

01/06 18:15, , 4F
不實廣告已經有罰則可罰,不能只因廣告沒有先送審就罰。
01/06 18:15, 4F

01/06 18:21, , 5F
至於菸酒...因其本質會對健康造成直接傷害(?)要先送審?
01/06 18:21, 5F

01/06 19:18, , 6F
的確未否定事前審查,請參照許老師的協同意見書,本釋
01/06 19:18, 6F

01/06 19:18, , 7F
字僅限縮化妝品,老師連洪荒之力都寫出來了顆顆
01/06 19:18, 7F

01/06 19:22, , 8F

01/06 20:20, , 9F
黃虹霞大法官的協同意見書值得一看 XD
01/06 20:20, 9F

01/06 21:51, , 10F
看意見書不就知道了 一堆人在亂猜有沒有推翻414ZZ
01/06 21:51, 10F

01/06 21:58, , 11F
洪荒之力 XD 感覺最近的釋字真的文字比較平易近人一點
01/06 21:58, 11F

01/07 08:29, , 12F
平易近人好阿 不然寫一堆文言文 徒增煩惱
01/07 08:29, 12F

01/07 13:03, , 13F
採嚴格審查本來就沒有否定事前審查有合憲的可能阿 只不過
01/07 13:03, 13F

01/07 13:04, , 14F
是先"推定違憲" 舉證責任倒置而已 這也是我國首次將嚴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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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3:04, , 15F
審查的要件明確的提出並操作 尤其是關於"立法目的"的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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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3:05, , 16F
過去立法目的幾乎都放水過審查手段正當性 這次是直接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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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3:05, , 17F
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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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7 14:20, , 18F
菸品廣告審查?菸品哪有在審查呀 根本實質上禁止一切
01/07 14:20, 18F

01/07 14:20, , 19F
菸品廣告
01/07 14:20, 19F

01/08 02:28, , 20F
言論的事前審查一概不可本來就好笑
01/08 02:28, 20F

01/08 02:29, , 21F
就單以本篇原po所列第一點,為了重大急迫危險都不行?
01/08 02:29, 21F

01/08 02:31, , 22F
甚麼鬼,阿有高度可能有人看了廣告去買會發生上開危險
01/08 02:31, 22F

01/08 02:32, , 23F
的藥物或化妝品 你事後罰或禁止來得及阻止?
01/08 02:32, 23F

01/08 02:35, , 24F
事前審查不過使該言論晚一點點公佈周知 除非特殊有時效
01/08 02:35, 24F

01/08 02:37, , 25F
性的言論 此種限制反而是屬輕微 學習過程真得要思考阿
01/08 02:37, 25F

01/08 22:39, , 26F
我覺得這號釋字還有一個重點是本案是以言論自由審查
01/08 22:39, 26F

01/08 22:40, , 27F
以言論自由審查會變成事前審查→事前審查一般採嚴格標準
01/08 22:40, 27F

01/08 22:41, , 28F
→結論當然容易違憲;但是否涉及執業執行自由?
01/08 22:41, 28F

01/08 22:41, , 29F
二者會相當程度影響釋憲的結果
01/08 22:41, 29F

07/24 05:21, , 30F
謝謝分享, 已收錄精華區~
07/24 05:21, 30F
文章代碼(AID): #1ORsJ0cK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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