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民法要式行為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明月如初)時間9年前 (2016/12/25 23:38), 9年前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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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NGLONG (糕鹽值)》之銘言: : http://i.imgur.com/pyBisZm.jpg
: http://i.imgur.com/Efm4d7H.jpg
: 第35題結婚怎麼看都是要式行為啊 : 是答案有錯還是我腦袋有洞啊 : 求高手們幫小弟我解答? : 肛溫感恩 摘自聯晟法網法律知識庫的說明 供參考 (一)婚約的意義    婚約是男女雙方當事人簽訂以將來結婚為目的的契約,訂立婚約的行為, 俗稱為定婚。 婚約成立後,男女雙方在習俗上產生未婚夫妻的身分。 (二)婚約的要件如何?是否有一定的方式?   傳統禮法,以定婚為結婚的必經程序,須有媒人,受聘禮訂立婚書,原則 上由主婚人為之,男女「私訂終身」是不合禮法的。惟依現制,是否立婚書, 屬任意規定,亦即不須要一定的方式,諸如書面等,僅須男女雙方同意即可, 也非必然應交換項鍊、戒指等禮物,更不必一定要有媒人在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55.41.12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82680317.A.944.html ※ 編輯: miababy (111.255.41.123), 12/25/2016 23:39:05

12/25 23:42, , 1F
謝大大清楚解釋,感恩你
12/25 23:42, 1F

12/26 23:01, , 2F
我當初也以為婚約也是結婚xD
12/26 23:01, 2F
文章代碼(AID): #1ON-Vzb4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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