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e: [問題] 關於民法要式行為


: 第35題結婚怎麼看都是要式行為啊
: 是答案有錯還是我腦袋有洞啊
: 求高手們幫小弟我解答?
: 肛溫感恩
摘自聯晟法網法律知識庫的說明
供參考
(一)婚約的意義
婚約是男女雙方當事人簽訂以將來結婚為目的的契約,訂立婚約的行為,
俗稱為定婚。 婚約成立後,男女雙方在習俗上產生未婚夫妻的身分。
(二)婚約的要件如何?是否有一定的方式?
傳統禮法,以定婚為結婚的必經程序,須有媒人,受聘禮訂立婚書,原則
上由主婚人為之,男女「私訂終身」是不合禮法的。惟依現制,是否立婚書,
屬任意規定,亦即不須要一定的方式,諸如書面等,僅須男女雙方同意即可,
也非必然應交換項鍊、戒指等禮物,更不必一定要有媒人在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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