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刑訴這樣上是正常的嗎?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Fox)時間9年前 (2016/10/25 22:13), 9年前編輯推噓42(4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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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olimaster (知曉蘿莉之人)》之銘言: : 老師是依照實務運作順序來上課 : 但現在遇到的問題是: : 一、 : 現在這一章用到的概念居然在後幾回課才會上到! : 要是有補充就還好 : 但更多的是說「這之後還會詳細說明,所以先看過就好」 : 造成內容東一塊西一塊 : 二、 : 在美日德&實務見解裡殺進殺出 : 卻沒有建立一根體系的骨幹 : 就像在沒有地圖的情況下就把你丟進森林裡一樣 : 請問這到底是因為刑訴課程本來就是這樣上 : 只是還卡在撞牆期? : 還是我的問題真的很大? ---原文恕刪減------ 同學您好,就您所提的疑問簡單回覆如下。 對於第一個問題: 每輪第一堂課介紹刑訴流程的時候其實就有提到, 刑事訴訟法在學習上相當重視流動性與前後連結(關聯)性, 這正是訴訟法的特色所在。 舉例來說: 偵查中檢警違法搜索扣押,判斷完程序合法或違法後,事情還沒結束。 因為個案中可能會扣到證據,此時即產生在未來的審判程序法院得否使用的問題。 所以在講偵查程序時,我不可避免會講到證據排除法則。 此外,對於違法取的得證據,法院如果使用, 這時候也會產生是否有審判違反證據法則的問題。 對於審判程序的違法,我也就不得不先介紹一下相關概念。 可是,我有辦法在一開始講偵查的時候, 就完整的把全部的證據法則體系,或判決違背法令的所有概念都介紹嗎? 客觀上是不可能的。 但是,我為了讓同學在讀到後面章節時候,能夠把所有問題點串連起來, 所以我必須要在講搜索扣押的時候, 把後面可能涉及到的證據法則與判決違法的問題提出來, 並先大致上跟同學們介紹,讓大家有個印象。 這樣做這並不是我把內容切成東一塊西一塊, 反而,我是為了將前後的爭點串連起來,所以, 才會在前階段訴訟程序,就先介紹後面的概念,方便同學日後複習之用。 此外,我所謂的先看過就好,有上課的話應該會知道, 我其實大多都有在黑板上先進行補充以及圖表講解, 主要就是希望同學先建立基本的概念體系,以利日後正式提到時能將之連結。 至於第二個問題: 刑事訴訟法學派相當多,而實務見解也自成一格。 每輪的第一堂課我都會提到,上課將以實務流程順序作為骨幹, 所以我上課是從偵查開始講起,而非傳統的訴訟主體或訴訟客體。 但是在骨幹之上,講到某個爭點時,我勢必要補充這個爭點的所有相關見解, 如果我每個爭議都只介紹單一學說或實務見解,那才是見樹不見林。 簡單來說: 檢察官違反告知義務的效果, 倘若只介紹實務適用158-4的見解。 那麼你可能不會知道,美日派對於證據法則的理解與實務不同, 美日派是以證據性質出發,來區分應適用的證據法則, 所以這邊不能適用158-4,應考慮類推158-2。 類此有爭議的地方,往往就是考試爭點所在。 如果我不提的話,同學可能根本不知道這邊還有不同的看法存在。 往後遇到類似題目,反而讓其困惑不知有何考點,以至於抓不到爭點。 我想,這才是讓同學陷入迷霧之中吧。 最後,我能理解刑訴確實是個很難入門的科目, 我自己求學階段也曾遇過類似瓶頸,感同身受。 但只要能撐過前面階段,相信後面再次講到相關概念時, 一定會有概念串連結起來的感覺。 加油。 以上回應,希望有解決到您的疑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41.1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77404797.A.49F.html ※ 編輯: ltfox9527 (1.34.241.141), 10/25/2016 22:16:08

10/25 22:16, , 1F
推 感謝老師
10/25 22:16, 1F

10/25 22:17, , 2F
推老師一流
10/25 22:17, 2F

10/25 22:23, , 3F
推,老師辛苦了
10/25 22:23, 3F

10/25 22:31, , 4F
不推不行!老師好有心,若我是原PO會很感動老師回文、推文~
10/25 22:31, 4F

10/25 22:33, , 5F
感謝老師帶起我的刑訴~
10/25 22:33, 5F
※ 編輯: ltfox9527 (1.34.241.141), 10/25/2016 22:35:21

10/25 23:02, , 6F
推推
10/25 23:02, 6F

10/25 23:04, , 7F
建議老師,同學只是用比較直接的詞表達他的感受,若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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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05, , 8F
同學用歡喜讚頌,您會這樣回文嗎?你會認同嗎
10/25 23:05, 8F

10/25 23:07, , 9F
每個人感受不同,只表達內心(悲)想法,就不能讓您接受?
10/25 23:07, 9F

10/25 23:08, , 10F
同學因為您的幾句話,而修文,你有感覺自己也有不妥嗎?
10/25 23:08, 10F

10/25 23:10, , 11F
一個老師無法多方聽不同意見,只想聽好帥教很好。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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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11, , 12F
老師您就可以表達您看到文章不悅,但同學聽你的課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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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11, , 13F
接受,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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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12, , 14F
推standoff
10/25 23:12, 14F

10/25 23:19, , 15F
推standoff
10/25 23:19, 15F

10/25 23:20, , 16F
老師您這文章,建議將前篇文章回文內您說"指控OO"
10/25 23:20, 16F

10/25 23:20, , 17F
可以說這是您個人誤解,不然學生都為您修文,您卻不解釋
10/25 23:20, 17F

10/25 23:21, , 18F
否則您這篇文章"這種回文方式請恕我無法接受"
10/25 23:21, 18F
感謝s大這一連串的建議,我這篇回文並沒有對於他使用的字眼或用語回應, 整篇回文也沒有任何一個字眼提到指控或無法接受之類的東西, 純粹只是就他的問題回答。 至於原文部分,我會在下面推文回說是我個人誤解,也避免同學尷尬。 感謝您的建議。

10/25 23:22, , 19F
推standoff
10/25 23:22, 19F

10/25 23:22, , 20F
謝謝老師救起我的刑訴
10/25 23:22, 20F

10/25 23:24, , 21F
我只是外出公差路過...但也很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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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6, , 22F
你管這麼寬幹嘛 住海邊嗎
10/25 23:26, 22F
※ 編輯: ltfox9527 (1.34.241.141), 10/25/2016 23:30:28

10/25 23:28, , 23F
standoff講的很中肯,在想會不會法科補教老師趨於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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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8, , 24F
輕化,相對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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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8, , 25F
只是希望在這裏的言論可以被尊重,而不是老師就可以逼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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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28, , 26F
生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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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30, , 27F
哈,所以一篇文,大家看法都不一樣,沒有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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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30, , 28F
感謝指教,我沒有強迫人家修文,人家也沒有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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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30, , 29F
但上面因為老師的話而修文,您應該去跟他講管太多!
10/25 23:30, 29F

10/25 23:32, , 30F
謝謝老師回應~
10/25 23:32, 30F
不會。 我想我自己或許也有思慮不周之處,感謝s大、f大、r大等人建議。

10/25 23:33, , 31F
感謝老師的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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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35, , 32F
推老師的正面回應!
10/25 23:35, 32F

10/25 23:43, , 33F
謝謝老師~~
10/25 23:43, 33F

10/25 23:43, , 34F
推 真心覺得黎台大教的很好 還記得以前大一的時候 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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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 23:43, , 35F
總毫無頭緒 也常常讀不到重點,但後來上了學長的課輔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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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9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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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個角度想,老師有空看ptt修正自己問題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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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47, , 56F
沒上過,但是給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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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0:50, , 57F
超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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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1:32, , 58F
推老師教學認真用心,且不認為老師回應有何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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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tfox9527 (1.34.241.141), 10/26/2016 01:39:51

10/26 02:21, , 59F
說實在的 何賴傑老師也是照實務操作順序來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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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22, , 60F
這真的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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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2, , 61F
我覺得黎回文是為了解釋吧.也沒有不接受啊.X樓不用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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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自我放大解釋吧...我沒上過黎的.但單看兩篇文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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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學生提問一個老師回答這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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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9, , 64F
某樓哪裡中肯?? 一邊說難道學生都只能歌功頌德不能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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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49, , 65F
評嗎 一邊說老師年輕啦所以回應態度不好啦 他媽的這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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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50, , 66F
門子雙重標準 學生要批評是他自由 那老師也有選擇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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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2:50, , 67F
內容的自由 為何一定要恭謙受教聽你當狗罵 才是態度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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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7:47, , 68F
謝謝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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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7:55, , 69F
都說原原po的內文是嚴厲指控了還敢不修文XD 但很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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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7:55, , 70F
老師的刑訴解題書非常淺顯易懂,我考試是直接帶到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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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7:55, , 71F
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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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07, , 72F
很多人都變成某er的徒子徒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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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35, , 73F
現在還扯到er才真的…這根本是兩回事,不要亂扣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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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8:45, , 74F
這是哪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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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01, , 75F
我是沒上過黎台大的課啦,但就這篇回應,我覺得很誠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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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01, , 76F
用語也很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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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02, , 77F
黎台大,之前讀享的艾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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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45, , 78F
看完文章,覺得老師是詳細說明授課方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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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48, , 79F
到底哪一點有逼人修文的用語?實在看不出來,除非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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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09:48, , 80F
發問目的只是想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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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0:54, , 81F
如果老師在原文推文不要講太多直接打這篇就沒事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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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0:54, , 82F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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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11, , 83F
推推,老師刑訴上得超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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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1:12, , 84F
而且很帥所以上課從來沒睡著過XD
10/26 11:12, 84F

10/26 13:29, , 85F
我上完覺得能幫助答題比較有內容和深度,如果要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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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3:29, , 86F
架構建議去上四等刑訴,不然一起連署請甜點老闆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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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3:29, , 87F
一點堂數?不要都讓老師自己加課、趕課
10/26 13:29, 87F

10/26 23:53, , 88F
光看解題書 就受益匪淺 推
10/26 23:53, 88F

10/27 11:08, , 89F
推老師~~~~
10/27 11:08, 89F

10/27 15:58, , 90F
10/27 15:58, 90F

11/03 15:24, , 91F
刑訴完全是靠老師救起來的,超感謝老師~~
11/03 15:24, 91F

12/13 14:30, , 92F
我喜歡老師的解題書,推推
12/13 14:30, 92F

03/19 00:55, , 93F
我還是覺得路台大好
03/19 00:55, 93F
文章代碼(AID): #1O3sXzIV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O3sXzIV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