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怎麼知道判決具不具有考相?

看板Examination作者時間8年前 (2016/06/17 13:54), 編輯推噓-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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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jy0821 (jyunyi)》之銘言: : 不知道這樣的標題合不合適… : 我很好奇老師們他們都是怎麼知道這個判決很重要學生一定要知道,亦或是很有可能成為 : 出題的素材的? : 因為我自己每次去司法院的網站想看看有沒有新作成重要的判決,都會像無頭蒼蠅隨便亂 : 點亂看,然後也不知道它(判決)是不是真的重要? : 想問問版上的前輩都是如何查詢或知悉什麼樣的判決有其重要性是非讀不可的,應如何判 : 斷?因為我真的沒有頭緒QQ : 還是說把月旦法教後面的精選判決,教授們的判決評析看過即可? : 請各位前輩指教謝謝。 判決真的很重要 有些題目沒有看過判決就真的寫不出來 題目就是會要求你用判決去寫,自己亂掰就是0分 有些題目沒有明示用判決,但是你不用判決,8.7分,不能再多了 舉個刑法的例子 連公子的槍擊案好了,如果變成刑法的考題 甲想殺A,於是對A開槍,但是子彈傷及A後A僅受傷,反而把旁邊的B擊斃 考題當然不可能直接把連公子寫進去,他一定會用其他代號 所以自己一定要有sense知道是哪一號判例或判決 如果你沒有sense知道這是連家槍擊案,而把相關法律判決和字號寫進去 你只寫 打擊錯誤 殺人未遂+過失致死 然後競合 什麼條號 法官判決都沒寫到 這題大概8.7分,不能再高了 而且如果你沒看過最後判決,直接這樣寫,大概還會直接0分 因為這件事我記得後來被改判成殺人罪 因為法官認為馬面在人數眾多的場合開槍,早就已經是屬於間接故意的殺人 而推翻一審法官認為的 殺人未遂+過失致死 因為在人眾多場合殺人,槍殺目標以外的人是可以預期的 因此根本不是單純的殺人未遂+過失致死,而根本是殺人的未必故意 如果沒看,你再寫殺人未遂+過失致死,0分,不能再高了 所以有沒有看過這個判決,根本是至關重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7.124.23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66142845.A.2B5.html

06/17 14:32, , 1F
應該還是可以拆題吧,題目一定會寫現場滿滿的人之類的...
06/17 14:32, 1F

06/17 14:41, , 2F
謝謝u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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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7:00, , 3F
06/17 17:00, 3F

06/17 23:38, , 4F
沒看過判決 如果觀念正確還是能拿到分數 尤其當初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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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3:38, , 5F
覺得判決很爛 你的答案剛好符合出題者想法 或者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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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23:39, , 6F
不知道判決 但是依照邏輯推演 也能產生跟判決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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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絕對沒有不知道判決就0分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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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判決太多 每年都有新見解 不可能全部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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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院 高等的判決歧異 那你要寫哪個? 如果出題的是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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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他還有自己見解 那你全照判決寫有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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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有無點出爭點 對爭點的論述 文字的精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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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背的不是判決 而是法官論述的邏輯 用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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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0:33, , 13F
我倒是認為這樣已經走火入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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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連公子案件 會有這種判斷 係屬個案事實認定 扯進來會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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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0:36, , 16F
重點是概念 推理 層次 還有提加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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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冬雨大都推文導正 就是怕你誤導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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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鄉民百科:ultratimes,綽號U大濕(大濕O、大師X),是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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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的名人,因在許多看板發表一些搞笑、無俚頭的推文,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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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0:42, , 20F
而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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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7:52, , 21F
依照你的方向鐵定萬年落榜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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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09:42, , 22F
照你方法我看會念得超痛苦 而且沒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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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2:22, , 23F
連冬雨大都來推文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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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8 15:11, , 24F
新見解不可能全都知道 但我會盡可能去知道XDDD
06/18 15:11, 24F

06/18 22:54, , 25F
我笑了...寫判決倒不如寫重要判例
06/18 22:54, 25F

06/22 16:16, , 26F
嚴重誤導考生,想知道原po考上了嗎
06/22 16:16, 26F
文章代碼(AID): #1NOv1zAr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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