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關於律師考試資格一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乂加藤小惠乂)時間10年前 (2015/10/09 11:02), 編輯推噓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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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nishinjo (marumaru)》之銘言: : [問題]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等,以有正確作法、答案者為主 : (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   版上各位先進大家好,我的問題是這樣的。舍妹因為興趣的關係 在就讀大三 : 的時候跨系選了行政法,票據法與強制執行法共六學分。有鑑於版上提供的訊息  : 20學分即可報名律師考試 剛好律師應考資格中強制規定的 民法,刑法 民訴 刑訴等 : 都還沒有修過,請問她日後再補一門兩學分的法律課程之後。 : 待大學畢業再去學分班把上訴四門法律學分補齊12學分,可否通算成為20學分呢? : 應考律師呢。因舍妹已經大三,雙主修或輔系不在她生涯規畫之內。但對於日後 : 律師倒應考卻是興致勃勃,姑不論其考上的機率與法學正統性與否,只是想知道是 : 否這樣,舍妹可以藉此管道應考律師?請大家不吝釋疑。 借標題問一下 因為考選部這幾天不上班... 但有急事必須詢問 我今年碩一 在大學部並非法律專門科系 但精算的結果我選修了律師考試標準共18學分的課 因為考試是明年5月報名 足夠我拿到本學期的成績單 那麼我能夠在本學期修習2學分或以上的標準 並拿著兩個學校合計20學分(18+2plus)或以上的成績單 以及大學的畢業證書報名律師考試嗎? 謝謝 (我的大學與研究所是不同的學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1.31.2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4359735.A.E3A.html

10/09 11:03, , 1F
應該OK
10/09 11:03, 1F

10/09 11:30, , 2F
可以 自己就是湊兩間學校的學分報名 月底要二試
10/09 11:30, 2F

10/09 13:02, , 3F
三間學校都可以
10/09 13:02, 3F

10/09 18:14, , 4F
民法學分計算方式似乎是5編有其3喔
10/09 18:14, 4F

10/09 20:31, , 5F
民法的學分最難湊了~~
10/09 20:31, 5F

10/11 06:04, , 6F
學分班就會直接開民法不開總分則....
10/11 06:04, 6F

10/12 16:24, , 7F
要算一下科目喔
10/12 16:24, 7F
文章代碼(AID): #1M5outuw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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