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我要在9/16被拔板主啦!(非常重要,已刪文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rossleu)時間10年前 (2015/09/16 10:53), 10年前編輯推噓0(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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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文章詢問一下板規 三、罰則: 1.刪除文章為警告。 2.違反板規者,按違規次數可連續處水桶一個月,不以警告為水桶前必要條件。 ^^^^^^^^^^^^^^^^^^^^^^^^ 看不懂 1. 第一條,說明刪除文章,警告而已 並沒有說集滿幾次警告兌換一個水桶 2. 第二個 違規次數累進水桶數,印象中法律不是不可以這樣? 3. 不以警告 為水桶前 必要條件 這段是什麼意思,看得不是很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238.4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42371997.A.F29.html

09/16 11:01, , 1F
板規未規定違規者須警告才能水桶。(版主的自行解釋)
09/16 11:01, 1F

09/16 11:01, , 2F
那一句的意思就是 要桶可以直接桶 不一定要先警告
09/16 11:01, 2F

09/16 11:02, , 3F
我就是這樣沒警告被直接水桶,第二個就是他想桶你就桶你
09/16 11:02, 3F
※ 編輯: rossleu (118.171.238.46), 09/16/2015 11:12:38

09/16 11:42, , 4F
那第二個累計水桶數呢,板規不能越矩法規吧?
09/16 11:42, 4F
※ 編輯: rossleu (118.171.238.46), 09/16/2015 12:24:43

09/16 12:26, , 5F
而且明令刪文採警告,應該優先採取這條 條例
09/16 12:26, 5F

09/16 12:27, , 6F
我不是讀法律的,但這是很基本的不是嗎
09/16 12:27, 6F

09/16 13:13, , 7F
P55555 我覺得電路方面有3000多篇
09/16 13:13, 7F

09/16 13:13, , 8F
沒加到精華區,會變成流水帳
09/16 13:13, 8F

09/16 13:13, , 9F
問大家要不要加開基電板
09/16 13:13, 9F

09/16 13:13, , 10F
你就直接刪文,說什麼與本版無關,請問是哪裡無關
09/16 13:13, 10F

09/16 13:14, , 11F
而且不是聯署,是問大家要不要加開
09/16 13:14, 11F
※ 編輯: rossleu (118.171.238.46), 09/16/2015 13:15:04 ※ 編輯: rossleu (118.171.238.46), 09/16/2015 13:15:21
文章代碼(AID): #1L-DcTyf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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