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行政法消滅時效計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Angieee)時間10年前 (2015/05/01 04:52), 10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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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板友好, 我後來把內容截圖出來 方便大家閱讀 希望大家幫我看看我的問題~ 原題如下 http://imgur.com/6nWGoZv
賴農惟老師消滅時效的解說 http://imgur.com/AZOkqcd
圖一 http://m.imgur.com/ijxJK4d 圖二 我的問題在於圖一中 老師在B段落解說,消滅時效以通知書送達 之翌日為起算日。 我的理解: 所以通知書送達日為100/10/11 翌日為100/10/12(視為起算日) 則回推為95/10/13~100/10/11 之時效存在,政府仍可請求規費償還。 但賴師在D段落解說起算日卻壓定為 100/10/10 則回推為95/10/11~100/10/11 之時效存在,可請求返還。 這裡就是我問題所在? 另外公職網的解答與賴師也不同? http://imgur.com/PKoCb3a
板友們的看法呢? 謝謝大家的討論!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1.20.6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30427123.A.3EA.html ※ 編輯: Angieee (111.81.20.61), 05/01/2015 05:43:30 ※ 編輯: Angieee (111.81.20.61), 05/01/2015 05:50:49
文章代碼(AID): #1LGfNpFg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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