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關於行政法委辦和委任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傑)時間9年前 (2014/09/05 12:24), 編輯推噓2(201)
留言3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 引述《jay88 (傑)》之銘言: : 小弟我卡關了 : 訴願法第9條 : 地方自治團體依法辦理上級政府或"其"所屬機關委辦事項,所為之行政處分為受委辦機關 : 之行政處分,訴願之管轄為受委辦機關之直接上級機關 : Q1 : 這個"其"指的是地方自治團體吧? : 所以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的 : 字面上意思:地治團體(上)→所屬機關(下) : 還是 : 較合理解釋:所屬機關(上)→地治團體(下) : Q2 : 為什麼訴願法第9條前面寫上級政府後面卻是上級機關? : 雖然好像可以解釋為同一個東西,這樣會太鑽牛角尖嗎 : Q3 : 臺北市教育局 : 是臺北市政府的附屬機關(教育部請北市府辦教育事務則為委辦)? : 還是教育部的地方分支機關(教育部請北市教育局辦教育事務則為委任)? : 感恩大家 如果有個問題是 北市受教育部委辦教育事項所為的行政處分 我不服是要向誰提訴願 答案是教育部吧 但是北市的教育事項不是應該由教育局做嗎?這樣會變成向北市提訴願? -- Sent from my Androi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4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Examination/M.1409891041.A.A22.html

09/05 13:07, , 1F
因為第四條!再說教育部只是事務上的監督機關
09/05 13:07, 1F

09/05 16:33, , 2F
只要看處分書面是由誰做成就可以判斷向誰訴願
09/05 16:33, 2F

09/05 16:44, , 3F
樓上!這只適用於真實生活!考試哪來處分書= =
09/05 16:44, 3F
文章代碼(AID): #1K2JhXeY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K2JhXeY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