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行政法政府採購法之異議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不正常人類研究所所長)時間11年前 (2014/05/11 03:0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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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ekida (Mekida)》之銘言: : 下列何者不屬於訴願前置程序?ꀊ: (A)集會遊行法之申復 : (B)稅捐稽徵法之復查 : (C)商標法之異議 : (D)政府採購法之異議 : 答案D。 簡單回一下,要判斷異議是否為先行程序,看一下採購法法條即可,或者google一下 採購法 異議。 採購法第七十五條 廠商對於機關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或我國所締結之條約、協定(以下合稱法令),致 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招標機關提出異議: 採購法第七十六條 廠商對於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異議之處理結果不服,或招標機關逾前條第二項所定期限不為 ~~~~~~~~~~~~~~~~~~~~~~~~~~~~~~~~~~~ 處理者,得於收受異議處理結果或期限屆滿之日起十五日內,依其屬中央機關或地方機關 辦理之採購,以書面分別向主管機關、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所設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申訴。地方政府未設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者,得委請中央主管機關處理。 綜上有關異議法條,無論金額都能提異議,但是只有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對於機關 的異議處理不服,則只有公告金額以上的採購才能提申訴,換言之,未達公告金額的採購 ,提出異議後,縱然不服,也不能再提申訴(例外是刊登拒絕往來廠商,無論是否達公告金 額,皆能提起申訴)。 加上金額後進行判斷,態勢就很明顯,採購異議並非訴願先行程序。訴願先行程序的 意義是踐行訴願前必經的程序,履行此程序後必然可提出訴願,但是提出異議後則未必能 申訴(相當於訴願),自然非訴願先行程序。 --

04/23 00:47,
五樓就吃掉了
04/23 00:47

04/23 00:47,
我在香港迪士尼有遇到吳淑貞 和她坐同艘船~搞到最後 我
04/23 00:47

04/23 00:48,
就射出來了
04/23 00:48

04/23 00:50,
...怎麼是吳淑貞
04/23 00:50

04/23 00:51,
怪怪的= =
04/23 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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