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準備考試二三事(2-5)-讀書專心技巧
好,這次終於要把它寫完了!
為了避免我又談到其他東西越寫越多,我決定直接講重點!
前幾篇講到的陰陽論,如果你還有印象的話,
那麼你應該會記得在什麼樣的環境,應該做出相對應的選擇,
才能得到好的效果。
因為要放長線釣大魚,本系列的文章都是以準備一年為目標,
短期不適用,如果想要衝三個月就能考上,
那你要做的不是累了就睡,也不是擇善固執的自我中心,
而是盡你所能的拼命念,然後請求並配合身邊所有能給的資源,
在限期內燃燒自己去全力衝刺。
精華區有很多好文可以參考,雖然很多都是需要強大的精神力做後盾就是了;
本文主要是以身體去彌補精神力不足的部分,覺得自己身體夠強,
或精神力意志力超乎常人,那本文的幫助有限。
長期準備是陰,那就以陰的心態去準備;
如果是短期衝刺,那就要以陽的姿態去燃燒自己。
對我而言,考試是一個過程,人生的階段。
也很慶幸我的家庭給了我一個放心唸書的環境,容忍我的任性和放肆,
讓我能帶著健康的身體,迎向人生下一個階段的挑戰。
原本就決定兩年還考不上的話,以後就是一邊工作一邊繼續準備考試了,
幸好在最後期限的時候有考上,不然大概又要讓家裡多失望個半年這樣。
這邊推薦給兼職考生一個不錯的選擇:
http://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公務機關的約聘人員求職系統,
記得找的時候勾選” 不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
薪水不高,但是相對的不像一般坊間公司會盡量的壓榨你的時間和工作能力,
也能早點體會公務機關的生態:p
準備考試的這段時間,考前一個禮拜因為緊張怕死,
所以精神方面會比較強韌些,加上我的肉體強度也配合的上,
唸書流程大概是這樣的:
(1) 早上7點半起床。
(2) 早餐吃一吃,做做簡單的自我保養,出門。
(3) 8點多到興賢書院,開始唸書。
(4) 念到11點半,自備餐具出去吃飯,避免中午人潮。
(5) 吃飽回來大概12點半,有20%的機率可能趴著睡15分鐘~20分鐘,
不然就繼續唸書。
(6) 念到5點半,出去吃晚餐,6點半回到座位上繼續念到8點。
(7) 累計到目前念了9個小時,回家再念個1個小時,
其他時間就洗澡上上網。
(8) 11點睡覺。
(9) 一天唸書時間10~11小時,不會度估、不想喝咖啡、不會屁股癢,
念一念會去廟前草皮走走呼吸新鮮空氣,持續一個禮拜後上考場。
趕快言歸正傳,不然又要多發一篇佔版面了XD
要如何提升專注力呢?
前面已經談了很多”如何減少不專注的情況”,
這邊就談談把自己注意力拉回書本的方法。
唸書念到覺得煩悶,你可以換個科目念,轉換心情,
長時間一直念同一科很容易感到倦怠,
所以我出門都會帶2、3本不同科目的書。
或者是把眼前書本的內容想像帶入不同的情境。
想像力就是你的超能力!
Example:
眼前的法律課本講到結婚的限制和財產的繼承,而你覺得昏昏欲睡。
此時你轉頭看看隔壁桌的正妹,開始幻想著你笨拙的向正妹搭訕,
連「同學,你認真唸書的模樣,散發出的氣質讓我魂牽夢縈,
已經深深的沈陷其中不可自拔」這種噁爛話都說出口了,
於是你們互訂終身認定彼此是這輩子獨一無二的愛。
但是當你牽著她的手進家門的時候,岳父大人攔在門口,
個子高高的、鬍子翹翹的,手裡還拿著根白色柺杖,
大喊「You can not PASS !!!!」
你當場聲淚俱下,大喊「Why !!!!?!?!?!?!?!」,而腦中快速翻轉思考,
到底哪一條天殺的規定讓你天長地久有時盡,此恨綿綿無絕期。
忽然,你眼前的課本在發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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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國法律的規定,那些親屬間不能結婚?
我國民法親屬編,基於優生學及倫常觀念的考慮,特別規定下列親屬間不能結婚(民法第
九百八十三條):
1.直系血親(例如父、女,祖父、孫女)及直系姻親(例如女兒與繼父,兒子與繼母)。
2.旁系血親在六親等以內者。但因收養而成立之四親等及六親等旁系血親,輩分相同者,
不3.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輩分不相同者。
前述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姻親關係消滅後,亦適用之。
前述直系血親及直系姻親結婚之限制,於因收養而成立之直系親屬間,在收養關係終止後
,亦適用之。
(摘錄自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job_id=3052&article_category_id=287&article_id=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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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惡,原來就是這些該死的規定啊!
你捶胸頓足,發誓下次看到正妹一定要先問清楚
你算是幾等親?有沒有被我阿爸姑姑阿姨叔叔伯伯六嬸婆七叔公收養過?
(連續劇最喜歡玩這種”其實她是你未曾謀面的 親妹妹/同父異母的姐姐 !”的遊戲了)
但是你轉念一想,也許還有一個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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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可否結婚?
民國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修正施行前的舊民法,禁止表兄弟妹妹結婚,但對八親等內的表兄
弟姊妹卻例外准許可以結婚。基於優生學的考量,民法親屬編在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五日修
正施行後,修正為四親等以內的姨表或姑表兄弟姊妹不可以結婚,但六親等或八親等的表
兄弟姊妹因血緣較遠,仍然可以結婚。惟法律不溯及既往,在七十四年六月四日修法以前
結婚的四親等表兄弟姊妹,仍然是合法有效的婚姻。表列如下:
1.四親等表兄弟姊妹:
(1)七十四年六月四日前結婚者-----合法婚姻。
(2)七十四年六月五日後結婚者-----婚姻無效。
2.六親等、八親等或其他親等表兄弟姊妹:可以結婚,不受限制。
(摘錄自台灣法律網
http://www.lawtw.com/article.php?template=article_content&job_id=3052&article_category_id=287&article_id=3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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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驚訝的發現,原來修法之前,是可以跟隔壁桌的正妹結婚的!
於是你在內心大喊
「小叮噹~~~快給我時光機!我要回到74/7/6以前跟她結婚!」
...然後當然沒有小叮噹這種東西,
回到現實,你不過是個在準備考試的普通人而已。
所以你嘆口氣,為了將來能捧到鐵飯碗,找個好老婆,
還是乖乖的眼前的婚姻法律規定記清楚,
即使隔壁桌的正妹跟你完全沒有任何的血緣關係,
起碼考試考出來你還會記得只要有時光機,
你就能回到民國七十四年七月六號之前和她結為連理。
這樣轉念一想,眼前枯燥無味的條文似乎變得稍微有趣些了吧?
同樣的方式可以代入各式各樣的想像中,
雖然大概會浪費個十幾二十分鐘,
但是當你念到出去走走還是無法擺脫內心煩悶的時候,
是個值得一試的方法喔!
...結果還是打不完,這篇講的是面對煩悶的課本的應對法,
下一篇來講一直分心想要出去玩/打電動要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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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為理工科學生,長期關注神鬼理論與中醫科學自然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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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74.16.1
※ 編輯: watersheep 來自: 218.174.16.1 (03/18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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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起床看到推文數有20多,內心暗爽了一下.
結果進來才看到推文變成「氣功大戰手淫」,
這跟你難得抽空去補習班看某某科權威的DV,
然後發現DV整整一個小時都在聽他講阿伯式的超級冷笑話受到的衝擊有啥不同-_-;
ㄘㄟˋ心啦!(/‵Д′)/~ ╧╧
基本上請大家回想我前幾篇有提到的中庸之道,過與不及都不好.
千萬不要為了強迫自己不可以做什麼,搞到身體健康了但是腦袋卻變成神經病。
我只推:
1)手淫過度傷身
2)練氣功容易出岔子,沒有師傅帶領千萬不要自自學。
比起練氣功,正確的飲食和生活習慣絕對影響更大更直接明顯。
噓 anomie111:純噓樓上,宇法也曾有人猛貼這些,後來被李師一句秒殺 03/1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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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本版與本文討論無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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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指導教授曾經說過一句話
「你在文章之中引用了別人說過的話,代表你同意他的說法,認同他的論點,
如果你打從一開始就抱有懷疑和不確定,那就不要用.」
其實我覺得wadersio版友和b19880115版友可以發一篇心得文,
說明氣在經絡運行途中,對人體產生的變化以及手淫對人體產生的影響.
並且論述你藉由這種方法金榜題名的過程和心得。
這裡是國考版, 謝謝!
推 liuedd:萬物都有使用期限,用太多當然就壽命短,別怪晚年不爭氣 03/18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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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atersheep 來自: 218.174.17.244 (03/19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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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atersheep:轉錄至看板 study 03/21 10:22
※ 編輯: watersheep 來自: 218.174.17.227 (03/24 08:33)
※ 編輯: watersheep 來自: 218.174.17.227 (03/24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