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人生轉捩點
文章有點長請見諒
因為好奇去看了一下法規
法規名稱:軍事學校學生研究生學籍規則
第 七 章 退學、開除學籍
第 41 條
大學、專科教育學生、研究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開除學籍:
一、在修業期間內,累記滿大過三次(後功可抵前過)或一次記大過三次 。
第 43 條
各校學生經轉學、退學、開除學籍者,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賠償。大學、專科、中等
學校教育之轉學、退學學生,賠償在校期間費用或完成分期賠償公證手續後,得發給修
業 (轉學) 證明及成績單。
開除學籍學生及研究生,不發給修業 (轉學) 證明及成績單。
-------------------以下是分析------------------
當事人認為學校的決策是
1、開除學籍
2、一次記三支大過(參考41條)
這麼說來結果不都是-->開除學籍
再參考第43條
自己退學還有修業證明,可用二專學歷報考二技,一樣可取得學士學位,只是要多讀二年
但若真被開除學籍,你這些年的時光等於白費了,要拿學士學位就要重讀四年
建議
1、若確定學校會開除學籍,且無任何轉圜餘地,似乎自己申請退學比較有利,不過前提
是無任何轉圜餘地,因為學校方面若能少記一支大過,你撐到畢業就有學士學位了。
不用多讀二年二技。
2、若真自願退學,那你至少有二專學歷,你可以等服完兵役,白天去工作以還負債,晚
上讀夜二技(現在學校很缺學生,報名就可以..我是說考),這樣二年後有了學士學位,
且負債也減輕了,再來想考公職的事。或者你要服完兵役就以二專學歷去考公職也行
。
3、你的問題比較像人生規劃,因為你極可能會退學,所以不確定未來該怎麼走,但國考
不是你唯一的路,也許你退學後會直接去當兵,然後憑著學習時數可以折抵,所以很
短的時間後你就退伍了,然後你開始找工作,終於接觸了社會,到時候想法也許就又
改變了。
結論
我只是好奇去看法規,再對照當事者的說法,實際情形還是要問校方,若真要走到退學又
背債這一步,那就只能說因為年少輕狂,所以背債。因為多讀二年書其實還好,很多人都
重考二三年。但是若說背債好像也不完全是,軍校生不是有薪水可以領嗎?那麼也只是把
薪水還回去而已,還有一些水電半價的福利,應該不用還吧?
簡單的想,就是軍校這四年的得到的是:折抵兵役、二專學歷
失去的是:四年學雜費(其實也不算失去,因為唸書本來就
要付錢,只是政府將這個當作福利先讓你們免費)
以上個人淺見,如有疏失敬請見諒,因為軍人方面的事我不懂,我不是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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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JuliaXie 來自: 223.140.14.134 (03/02 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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