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問一題民事訴訟法的問題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tim)時間12年前 (2014/01/04 19:13), 編輯推噓5(5029)
留言34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此為邱老師聯恭的題目合先敘明 消費者保護團體A列甲公司為被告,向地院提起不作為請求之訴 請求其不可繼續刊登其生產之產品之廣告 而於訴訟繫屬中,又有B消費者團體對甲公司提不作為請求之訴 請求其不可繼續刊登其生產之產品之廣告 問1.如何判定B之訴訟違反起訴合法要件 2.受理B之訴訟之法院該如何處理始能兼顧訴訟法上基本要求? 第一個問題我知道要用253 可是判定標準是用不作為請求之訴為訴訟標的下去討論嗎? 第二個問題我知道好像可以用合併辯論、合併裁判等方法??但我不知道依據何在 並且題目想要的回答是訴訟經濟的要求嗎? 因為是邱老師的題目不知道該回答怎樣的答案 以上拜託各位大大給點提示了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92.192.154.46

01/04 23:31, , 1F
第一題就你說的沒錯,第二題如果是我決得應該是用共同訴
01/04 23:31, 1F

01/04 23:31, , 2F
訟輔助參加.
01/04 23:31, 2F

01/04 23:36, , 3F
B團體也是實質當事人(法定訴訟擔當),再接參加的概念,就
01/04 23:36, 3F

01/04 23:37, , 4F
是程序保障(通知+進入)的概念,此時就可以保障B團體.
01/04 23:37, 4F

01/04 23:37, , 5F
然後共同訴訟輔助參加也是實質當事人在用的,結束.
01/04 23:37, 5F

01/04 23:38, , 6F
你說的併案大概是說44-2,可是好像不是用在這種情況@@".
01/04 23:38, 6F

01/04 23:55, , 7F
感謝大大可是小弟才大三 共同訴訟輔助參加的概念
01/04 23:55, 7F

01/04 23:56, , 8F
要在橋律師哪邊找阿 有點找不到QQ
01/04 23:56, 8F

01/04 23:57, , 9F
還有通知+進入的概念 這兩個重點大概在哪個章節啊??
01/04 23:57, 9F

01/04 23:57, , 10F
因為第二小題的概念我沒聽過所以需要請大大點一下位置
01/04 23:57, 10F

01/04 23:58, , 11F
或是大大沒有買橋律師的話大概告訴我一下這念會在那些
01/04 23:58, 11F

01/04 23:58, , 12F
地方會出現 感謝感謝
01/04 23:58, 12F

01/05 04:05, , 13F
消保團體的不作為訴訟好像沒有明文,我覺得應該類推適
01/05 04:05, 13F

01/05 04:05, , 14F
用公告曉示,選定A團體為當事人,成立意定訴訟擔當
01/05 04:05, 14F

01/05 04:10, , 15F
用輔助參加的缺點在於判決效力的問題,反而不能達到紛
01/05 04:10, 15F

01/05 04:10, , 16F
爭解決一次性的要求
01/05 04:10, 16F

01/05 07:33, , 17F
原OP拍謝,我打錯了,B擔當後B團體是形式當事人才對,而且
01/05 07:33, 17F

01/05 07:34, , 18F
參加的概念我也打錯,是用共同訴訟參加才對.
01/05 07:34, 18F

01/05 07:36, , 19F
OP打錯是原PO= =".
01/05 07:36, 19F

01/05 07:38, , 20F
沒看喬律師的不太清楚,至於通知加進入是程序保障的概念
01/05 07:38, 20F

01/05 07:39, , 21F
通知就是法院職權通知當事人那一塊,通知後已達程序保障
01/05 07:39, 21F

01/05 07:40, , 22F
故可以讓既判力及於被通知者(因為以達程序保障),進入的
01/05 07:40, 22F

01/05 07:40, , 23F
概念是在訴訟既屬中為了讓其他有法律上利害關係人可以表
01/05 07:40, 23F

01/05 07:41, , 24F
示意見,設的規定,當然如果判決確定的案子也有事後的程序
01/05 07:41, 24F

01/05 07:41, , 25F
保障,有第三人撤銷訴訟可以用.
01/05 07:41, 25F

01/05 07:42, , 26F
民訴主體論跟客體論都很難學,而且概念都要串一起加要理
01/05 07:42, 26F

01/05 07:42, , 27F
解邱派的學說看法.
01/05 07:42, 27F

01/05 07:42, , 28F
我建議你去補習,補習班的老師有能力把這些教得很好,可以
01/05 07:42, 28F

01/05 07:43, , 29F
讓你節省很多時間摸索,還可以直接問老師問題.
01/05 07:43, 29F

01/05 07:48, , 30F
另外就是回A版友,此後訴訟團體如果受程序保障的話是可以
01/05 07:48, 30F

01/05 07:49, , 31F
受"既判力"的拘束喔,我知道有參加效是另一個概念,只是如
01/05 07:49, 31F

01/05 07:50, , 32F
果依通說所採的法定訴訟擔當說,後訴訟只要受到程保,既判
01/05 07:50, 32F

01/05 07:51, , 33F
力是可以即的,當然還有勝及敗不及+程序保障的寫法.
01/05 07:51, 33F

01/05 07:51, , 34F
總之就是程序保障很重要有保障既判力有及於
01/05 07:51, 34F
文章代碼(AID): #1In-p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