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考試院審議通過司法官及律師二項考試規則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CARE)時間12年前 (2013/08/22 17:32), 編輯推噓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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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請問 五、另配合104年起,律師考試第二試應試科目內容調整及增列選試科目,第二試及格方 式以錄取各該選試科目全程到考人數33%為及格標準,並將於考試及格證書加註選試科目 別。 是每一個選試科目都要達到該科的33%以上 就算其他科前10%也會被刷掉的意思嗎 ※ 引述《towar (戰鬥目的即戰士生存意義)》之銘言: : http://wwwc.moex.gov.tw/main/news/wfrmNews.aspx?kind=3&menu_id=42&news_id=1566 : 妙呆了 : 一試廢海商,二試獨立海洋法與海商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0.107.154

08/22 17:38, , 1F
看104年的考生還得選對科才行~~
08/22 17:38, 1F

08/22 18:25, , 2F
必試科目成績是所有報考生前50%強 必試+選試成績是該組
08/22 18:25, 2F

08/22 18:26, , 3F
(當然也只有在該組才能一起比) 是前33%強 不難理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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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8:29, , 4F
不過該考試規則的條文用語確實易生誤解 解釋上只能依常識
08/22 18:29, 4F

08/22 18:30, , 5F
判斷 最好是有一科就能定輸贏的好康(或捅康?)
08/22 18:30, 5F

08/22 18:33, , 6F
到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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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19:02, , 7F
選比較多人考的<繼續冷落海商+海洋,自然就會停辦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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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0:14, , 8F
樓上,你以為稅法跟勞社多說甚至實務多說爭霸是就好考?
08/22 20:14, 8F

08/22 20:43, , 9F
如果真要選的話,我想選稅法耶,起碼以前唸過一些。
08/22 20:43, 9F

08/22 20:44, , 10F
但結果沒人選這個,只剩高手跑來選,不就很硬~~ XD
08/22 20:44, 10F

08/22 21:16, , 11F
海商畢竟多數人有念過 其他三組各有該組研究生 如果沒念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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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18, , 12F
怕會當分母 還不如往海商選考 至少海洋法大家都一樣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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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19, , 13F
但這樣其他三組 若變成研究生間大鬥 對該組也是很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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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21, , 14F
若沒有海商法選考 可能對其他三組本來是利多的 現在有變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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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35, , 15F
如果很多人選海商,那就是考生選擇的結果,繼續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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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35, , 16F
但個人覺得念稅法跟勞工法實務比較用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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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2 21:45, , 17F
在校生思維會不一樣(合格會加註選考) 可選擇有興趣的修課
08/22 21:45, 17F

08/22 21:46, , 18F
比較多年的考生 又是念傳統民商刑公的 還是以快上榜為優先
08/22 21:46, 18F

08/23 03:20, , 19F
就分組各取 33%
08/23 03:20, 19F
文章代碼(AID): #1I5Tgd2P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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