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行政法 法律保留
林清課本第2-23頁
(96 司法三等)為實現住者有其屋政策,中央銀行推出一千億元優惠購屋專案貸款,以較
一般金融機構更優惠之條件貸給需求者款項。為順利進行此項專案,中央銀行制定相關作
業準則,包括承貸銀行資合資格、中央銀行對承貸銀行之補貼、申請者所應具備之條件、
貸款額度、利息補貼及審核注意要點等,作為承貸銀行做貸款業務之依據。青年甲之道有
此專案後,高興地前往承貸之A銀行申貸300萬元,作為結婚後購買新居支用。A銀行審查
後認為甲不符合貸款申請資格,因此駁回甲之申請。試問:
(一)中央銀行與A銀行間之法律關係為何?
(二)中央銀行自訂之作業準則是否足以作為將貸款與否之決定權限移轉給A之依據?
(三)甲者若認為A銀行之決定有誤時,應針對何者、提出何種救濟?
我的疑問是第二個問題
老師是說不行,因為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可是我有點搞不清楚,想問說違反法律保留原則的點在哪
我的想法是中央銀行也是行政機關,因此他可以自己制定自己的法律規則去做公權力行使
阿?是因為中央銀行無權制定相關作業準則嗎?
還有今天教給付行政有提到若是涉及公共利益及長期對特定多數人的補助這兩項之外的
不需要以法律為依據也可執行,請問這題適合用給付行政去討論(法律保留)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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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8.164.145.71
※ 編輯: Cranejay 來自: 218.164.145.71 (08/03 20:51)
※ 編輯: Cranejay 來自: 218.164.145.71 (08/03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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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課本第2-26頁和2-27頁公權力授與之方式和法律保留原則的關連
公權力授與之方式有兩種:
1.直接由法律規定授與
2.以法律行為授與
(1)以行政處分授與:法律明文規定,許可行政機關以行政處分對私人授與公權
力。反之,如法律未規定得以行政處分為公權力授與,其授與處分及罹有瑕疵。
所以版友說的法律是以上這兩點嗎?
但我看到
(2)以行政契約授與
行政機關得與私人締結行政契約而為公權力之授與。
準則可以算行政契約嗎?
※ 編輯: Cranejay 來自: 218.164.145.71 (08/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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