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法條釋字寫法 MJ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找尋路標)時間11年前 (2013/07/01 17: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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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1988 (天橋底下說書的)》之銘言: : 小弟不才 : 今年第一次報考 : 最近閉關遇到撞牆期 : 請問申論題各路強者解題時真的要”一字不漏”的寫出來? : 萬一真的只記得大概內容怎麼辦? : 謝謝解惑 例如 行政程序法第 117 條 (行政處分的撤銷及限制) 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 之撤銷;其上級機關,亦得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不得撤銷︰ 一、撤銷對公益有重大危害者。 二、受益人無第一百十九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而信賴授予利益 之行政處分,其信賴利益顯然大於撤銷所欲維護之公益者。 在記憶時就是按照要件來理解背誦 1. 撤銷對象為"違法行政處分" 2. 由"原處分機關"及"其上級機關"撤銷 3. 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期間內亦可--->法條未有) 4. 不得撤銷之限制(也就是下列兩款之情形) 這樣的記憶也比較有層次跟邏輯 一字不漏只是浪費你學習的時間罷了,硬要要求的話你背一條的時間 別人可以背三條 而且最好有一定的熟悉程度再開始背,硬背沒幾天就忘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8.172.81

07/01 18:06, , 1F
又不是在考鐵路法 幹嘛一字不漏阿XD 寫到關鍵字就OK了吧
07/01 18:06, 1F

07/01 21:04, , 2F
大概懂了 感恩
07/01 21:04,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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