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部分條文修正
原板規
3.請照發文時出現的標題分類提示分類(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
置底文),[考題]分類請註明科目。錯誤分類、自創分類或
考題未註明科目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更改,由板主
將該文及討論串標題代為修正,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修正為
3.請照發文時出現的標題分類提示分類(見國考板常見問與答
置底文),[考題]分類請註明科目、出處、想法。
錯誤分類、自創分類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更改,由
板主將該文及討論串標題代為修正,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考題未註明科目、出處、想法者,寄信通知更改;24小時未
更改,原發文者水桶一週。
原板規
4.除經考選部或徵才官方正式公告的招考訊息外,其餘非正式
、未經證實之考試招考消息,禁止發布於板面。違者刪文,
情節重大者,以鬧板論處。
修正為
4.除經考選部或徵才官方正式公告的招考訊息外,其餘非正式
、未經證實之考試招考消息,禁止發布於板面。違者刪文,
情節重大者,以鬧板論處。
任意發布未經証實之謠言,或明顯為造謠、抹黑之文章,一
律刪除,發文者水桶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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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行變法 不避生死 富國強兵 雪我國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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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5.13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6/11 13:42)
推
06/11 23:35, , 1F
06/11 23:3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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