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稅法-綜所稅財產交易所得
我在張老師的架構式稅務法規有做到這題
但你PO的題目似乎少了
1. "廣告費用22萬元"
2. 房屋"每年"管理費12萬,地價稅8萬
我的算法: (以下單位為萬)
交易時成交價額- 成本 -移轉費用 = 財交所得
800 -(700+7+3) - (28+22) = 40
使用期間繳納之"管理費"及"地價稅"均屬使用期間之相對代價
不得列為成本或費用減除。
若有錯誤還請大家指導~
※ 引述《zero1234 (zero)》之銘言:
: 甲在98年5月8日於台中市出售房屋一棟800萬元,已知此棟房屋96年購買
: 購買價格700萬元,且支付了購買房屋仲介費7萬元,印花稅3萬元,房屋管理費12萬
: 地價稅8萬,出售時支付仲介費28萬及廣告費
: 試計算98年申報之財產交易利得
: A)39萬 B)65萬 C)35萬 D)40萬
: Ans:D)40萬
: 疑問:800萬元-700萬=100萬 但之後要扣除的成本該要那些呢?
: 書上對於財交所得的所得額=減除原始成本,
: 及因取得、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之一切費用之餘額
: 以上這些仲介費、各式稅捐、廣告費感覺都符合定義?
: 但從答案反推並不是全扣?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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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8 13:16,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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