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課業] 鐵路法大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アッカリ~ン∕)時間12年前 (2013/05/03 15:37), 編輯推噓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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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uavataro (新的生活)》之銘言: : 22.地方營 民營及專用鐵路遇有一般行車事故 多久應向交通部報告 : (a)立即電報 (b)按日彙報 (c)按週彙報 (d)按月彙報 : 答案d沒錯 但考選部公布a也可以 不是重大行車事故才要立即電報嗎? 今天剛好閱讀到這個部分~想和各位先進討論 考選部答案給(A)(D)正確 依照鐵路行車規則第122-4條規定如下 (我自己整理的不逐字K法條了 能背到子法已經不錯本法都有點小忘了哈哈) 鐵路機構有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異常事件第1、4、13至16款者, 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立即電報交通部。   二、發生事故後一小時內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   三、後續作業:每隔四小時電報交通部和儘速傳送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為原則,          或由交通部指定報告事項,至恢復正常營運為止。 另發生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第2、3款者,鐵路機構應即電報與警察機關。 所以學生認為在鐵路法本法第40條並無明確規範,以鐵路行車規則內容補充為佳。 另外其他小整理~ 鐵路行車規則第122-5條規定   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應於事故發生後7日內或按交通部指定日期提出 行車事故報告書。 鐵路行車規則第122-6條規定  重大行車事故、一般行車事故及異常事件應按月填具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   上述所舉行車事故事件通報表、行車事故報告書、行車事故事件月報表之內容 、格式或填寫說明,由交通部另行公告之。(122-8)    122-3的異常事件好幾款好多...也不知道要不要唸一下QQ 我覺得子法的部分挑參考書黑字粗體的背就好了 另外行車規則本身太多專有名詞 硬要考出來應該會搞死一堆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96.15

05/03 19:16, , 1F
鐵路法再怎麼考都是那些,法條畢竟不多,不過今年看起來
05/03 19:16, 1F

05/03 19:16, , 2F
出題模式應該會跟去年一樣,子法比較不會去考
05/03 19:16, 2F

05/04 08:22, , 3F
鐵路法大意一向都蠻平易近人的!
05/04 08:22, 3F
鐵路法大意的題目當然也要看 我是準備高員三級的 母法法條是不多 照去年考試只背母法連25分都拿不到 所以盡量多看嚕...也祝各位鐵特考生金榜題名 ※ 編輯: roy147yo 來自: 124.9.199.138 (05/04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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