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考題] 102稅特稅務法規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天天都吃瘦肉精)時間11年前 (2013/04/02 21:4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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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s062 (DH)》之銘言: : 第三題 : 某國外影片事業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 : 101年收入8千萬元,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A.680萬 B.800萬 C.1360萬 D.1600萬 : 答案: B 國外影片事業所取得之收入得依所得稅法第26條規定計算所得課稅: (一)國外影片事業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而有營業代理人者,以其收入二分之一核計所 得額。 (二)國外影片事業在我國境內設有分支機構者,以其收入之45% 計算成本。 (三)國外影片事業在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及營業代理人者,我國營利事業給付相關費用 時,應依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辦理扣繳。 國外影片事業依法按扣繳方式納稅 20% : 想法:8000萬x1/2x17%=680萬 : 但試解答給800萬 冏...是有那邊想錯嗎? : 還有租稅各論第二題 : 跨國公司相互間藉由移轉訂價方式避免高稅率課稅管轄權之租稅課徵,以達獲取稅負 : 利益之行為,性質上屬於何種行為 : A.節稅 B.避稅 C.逃漏稅 D.自由 : 答案: B : 想法:當初三角貿易都被視為逃漏稅了,移轉訂價這種更進一步的方式怎麼反而是避稅? : 還是這是看出題老師主觀認定? 不然何必弄個移轉訂價法出來整頓...... 目前是屬於避稅 如果之後太猖獗 嚴重侵蝕到稅基 應該會越來越多國家把這種行為修法列為逃稅 簡單來說法律有規範不能做的還做 就是逃稅 法律沒規範不能做 做了 這是避稅 即使做的事情是同一種行為 參考資料:高點CPA講義 & 教授講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4.218.177

04/05 14:31, , 1F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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