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違規檢舉及其他板務建議區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我剛出社會)時間12年前 (2013/03/24 09:33), 編輯推噓30(31144)
留言76則, 2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板工管理板務時間有限,執行時必會有所疏漏,極需要熱心的板友 一起參與維護板面秩序。 若板友發現違規事項,或對板務工作有建議者,可於此區推文發言。 推文格式: 【檢舉】/文章代碼/被檢舉人id/違反板規事項或其他說明。 範例:檢舉文章 MJdavid:【檢舉】#1HECyR1d MJdavid 文章內容胡說八道 板規-1條 範例:檢舉推文 MJdavid:【檢舉】#1GO0eXnx MJdavid 推文胡說八道 違反板規第100條   【板務】板務建議內容 範例: MJdavid:【板務】MJdavid下台 你升職 我加薪 大家開香檳 ya~ -- 力行變法 不避生死 富國強兵 雪我國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255.13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3/24 15:25)

03/25 09:17, , 1F
真好笑 一上台就把文章都改成自己喔?
03/25 09:17, 1F
未依格式 故不受理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3/25 09:26)

04/03 16:13, , 2F
【檢舉】#1HMzjxDt Panda1006 推文罵人眼殘 違反版規8
04/03 16:13, 2F
了解 十點左右會處理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03 20:27)

04/05 12:57, , 3F
【板務】標題分類錯誤水桶過重 能否改為記警告一次
04/05 12:57, 3F
此類違規除了在推文提醒外 皆有再以站內信通知 應該已算警告 而且事隔24小時甚至24小時以上才處理 有緩衝期應該不會過重 另外 可至精華區z-21-10-1 查看 [03/30/13]起 皆用板工寄的站內信做備分

04/05 14:46, , 4F
問完問題又自刪 有無要處理 ?
04/05 14:46, 4F
目前板規無規定 日後三位板主到齊會研議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11 12:50)

04/17 19:36, , 5F
建議違規就砍掉註記即可 不用一直發公告文
04/17 19:36, 5F

04/17 19:39, , 6F
救濟教示我建議放在板規即可 這樣可以省去發公告文
04/17 19:39, 6F

04/18 20:23, , 7F
砍掉總是還要再告示一下違規之處吧...
04/18 20:23, 7F

04/18 20:24, , 8F
也能讓其他板友發文前更謹慎些,可以先閱讀板規後再發
04/18 20:24, 8F

04/18 21:38, , 9F
我要來推薦一下,版主上任之後感覺有在努力喔!加油!
04/18 21:38, 9F

04/19 00:16, , 10F
因為我建議參考版主參考問板模式 那樣可以一舉多得
04/19 00:16, 10F

04/21 22:16, , 11F
一行文 或是 空白文 如果情節不是很重大 以前我都刪除就好
04/21 22:16, 11F

04/21 22:16, , 12F
我覺得沒必要水桶
04/21 22:16, 12F

04/21 22:17, , 13F
一行文和空白文之類的 也只有水桶三天 不用為了小水桶
04/21 22:17, 13F

04/21 22:17, , 14F
屢次水桶啦~~~給板主建議~~~提供我以前的經驗
04/21 22:17, 14F

04/21 22:18, , 15F
真的有遇到 很多次一行文 或是惡意灌水 再送水桶就好
04/21 22:18, 15F

04/21 22:19, , 16F
惡意違規也可以一次送多一點水桶
04/21 22:19, 16F
近來手機、平板上PTT日趨盛行 一行文、空白文 因此出現的情況也漸多 日後會視情況修正板規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22 10:10)

04/22 10:26, , 17F
所以 我意思是 如果單純手機的操作錯誤 這樣沒有處罰的必要
04/22 10:26, 17F

04/22 10:27, , 18F
啦~~~板規拿來維持秩序的 處罰這種過失犯 沒意義...
04/22 10:27, 18F

04/22 10:27, , 19F
除非真的過師操作很多次 屢勸不聽的話 再送水桶 避免干擾板
04/22 10:27, 19F

04/22 10:28, , 20F
面...單純建議 希望能提供板主一個方向
04/22 10:28, 20F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24 08:07)

04/26 00:29, , 21F
問完問題又自刪真的很缺德 剛剛又一個人這樣
04/26 00:29, 21F

04/26 00:29, , 22F
tianbula 板友解答後秒刪 頗喝
04/26 00:29, 22F
感謝 目前正式板規還沒有上線 正式板規已把此類現象規劃其中了 以後也請依檢舉推文格式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4/30 20:34)

05/03 18:01, , 23F
寫考古題的天馬行空發想:適用想測試自己實力的人,獎勵:P幣
05/03 18:01, 23F

05/03 18:02, , 24F
每人一週限發表一篇,例如請比較SDLC與雛型法的差異,100P
05/03 18:02, 24F

05/03 18:03, , 25F
想拿$$的可以將答案寄信到對方信箱,由對方挑出最完整的答案
05/03 18:03, 25F

05/03 18:03, , 26F
發$$,並修改原文,讓大家參考答案@@ 蠻天馬的想法XD
05/03 18:03, 26F

05/03 19:40, , 27F
會再與其他板主討論,謝謝你的建議
05/03 19:40, 27F

06/03 20:15, , 28F
【檢舉】#1HgmX6FD 違反 板規一 與 板規三
06/03 20:15, 28F

06/07 01:03, , 29F
考古題是否該規定提供出處.包括年份.考試類組.職等...
06/07 01:03, 29F

06/07 01:04, , 30F
相關訊息.否則只說考古題.想找相關解答也不知從何找起
06/07 01:04, 30F

06/07 01:05, , 31F
而其他非自創題目.也該提供出處包括書名.頁數和題號
06/07 01:05, 31F

06/07 01:06, , 32F
以表示對出題者的尊重...
06/07 01:06, 32F
還有 16 則推文
還有 9 段內文
板友P55555建議: 避免惡意人士利用國考板蒐集他人個資,應新增板規,禁止於板面從事個資蒐集。 三位板主決意一致,不新增。 理由: 此種狀況已非國考板宗旨,可用板規1.刪文處理,若不聽勸告,板規6.就足以處分。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7/22 12:58)

08/12 23:03, , 49F
【檢舉】#1I1vf4cO frederickleo 伸手文 違反板規第2條
08/12 23:03, 49F

08/12 23:05, , 50F
【檢舉】#1I1vf4cO frederickleo 推文挑釁 違反板規第8條
08/12 23:05, 50F
已處理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16 15:19)

08/16 16:42, , 51F
pognini 於7/21 被水桶30天
08/16 16:42, 51F

08/16 16:42, , 52F
8/14 跟他同IP的 newpognini 就在本板發文了
08/16 16:42, 52F

08/16 16:43, , 53F
請板主依照 PTT站規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條
08/16 16:43, 53F

08/16 16:43, , 54F
08/16 16:43, 54F

08/16 16:44, , 55F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
08/16 16:44, 55F

08/16 16:44, , 56F
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08/16 16:44, 56F

08/16 16:44, , 57F
向組務申請多重帳號申請 然後 依照板規處理
08/16 16:44, 57F
第三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 情形,得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是指規避《Violation》板之處分;除非pognini是受《Violation》板之處分(該板之 處分是全站適用的)後,再用分身newpognini到任何一板發文、推文才適用。 pognini原是受本板板規之處分,非《Violation》板之處分。 再者,國考板只問有沒有違規,不問是否為分身,如板規6.: 6.鬧板者,水桶一個月;多重帳號分身鬧板者,除鬧板帳號 水桶一個月外,並移送帳號部。 故板友kkabcd提議,恕難照辦。 newpognini之文章有蒐集個資之疑慮;未有pognini文章擺明要蒐集個資,此情況板工會 直接刪文處分。板工僅是鎖文處理,俟newpognini提出保証後解鎖,而其兩篇文章: 18107 6 8/14 newpognini □ [閒聊] 102司法人員報分數 18109 ! 9 8/14 newpognini R: [閒聊] 司特錄事近五年錄取標準 雖18107已提出保証而解鎖,而18107篇解鎖前,在與板工通信期間使用小動作,偷偷將本 來18107目的之內容,以修文方式修進18109篇,其司馬昭之心,昭然若揭。 板工已去個要求newpognini修除18109中偷渡18107之內容,偷渡內容未消前,18109暫不 解鎖。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16 19:05)

08/17 11:30, , 58F
請板主群 去看 sysop 精華區 23-2-2 第六條 第一項第七點
08/17 11:30, 58F

08/17 11:30, , 59F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
08/17 11:30, 59F

08/17 11:30, , 60F
那個不是 violation 板規定 是站規
08/17 11:30, 60F
了解 目前聯絡其他兩位板主討論中 順便請教一下 站規有禁止分身規避水桶 但是國考板沒有 亦無罰則 那站規有罰則嗎?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17 19:27)

08/19 16:42, , 61F
請水桶他到 8/21 可以嗎 ˊˋ
08/19 16:42, 61F
沒有罰則條文或可爰用板規條文嗎? 另外 為什麼要8/21?那天是中元節 有什麼特殊函意嗎?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19 16:58)

08/20 09:12, , 62F
08/20 09:12, 62F

08/20 09:12, , 63F
使用者申訴第三條 水桶至pognini 禁言期限 為水桶引申
08/20 09:12, 63F

08/20 09:13, , 64F
非罰則 這是我第二次說第三條了
08/20 09:13, 64F

08/20 09:13, , 65F
請水桶
08/20 09:13, 65F
第三條(適用對象) 本規則適用對象為使用者申請之帳號。但於使用者故意重複註冊以規避本規則適用之 情形,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本板不處分未違規之分身id,且站規第三條所謂「直接以使用者為適用對象。」 本板可不適用,且往後的標準亦是如此,不會特別針對什麼人、什麼id而選擇適用。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20 10:19)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20 12:37) ※ kkabcd:轉錄至看板 L_LifePlan 08/20 14:55

08/24 12:33, , 66F
1
08/24 12:33, 66F
什麼?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8/27 10:36)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9/02 08:27)

09/05 19:35, , 67F
建議有時候不要一犯錯就水桶處罰.可以先警告或告誡
09/05 19:35, 67F

09/05 19:36, , 68F
我是新手今天犯了一行文希望不要被水桶處罰.高普增額那篇
09/05 19:36, 68F
新手就請先熟悉PTT操作 這是使用者義務 另外您今天PO的文 作者 p8857041 (罐頭) 站內 Examination 標題 [情報] 考試院今天通過102高普增額2032人 時間 Thu Sep 5 14:35:55 2013 ─────────────────────────────────────── 詳情請google找出這則新聞 我是新手 不會用連結 有推有上啦 ============================================================================== 讓板友自行去google找新聞、不會用連結 那這篇的意義何在?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9/05 19:56)

09/05 20:40, , 69F
好.你說的我都認同.不過這應該不是很嚴重吧.如果要處罰
09/05 20:40, 69F

09/05 20:40, , 70F
隨便吧.我也不能說什麼?
09/05 20:40, 70F

09/05 20:48, , 71F
小小的錯誤.下次改進就好.大家目的也不就是上榜而來這版
09/05 20:48, 71F
既然是為了上榜而來利用這個板 入境問俗 遵循板規 這沒錯吧

09/05 21:02, , 72F
好.我會注意的.還是希望給我機會.不要處罰我
09/05 21:02, 72F

09/14 11:24, , 73F
#1ICkQqxN 刪推文
09/14 11:24, 73F
刪得是我的推文 內容只是在提醒文章標題和不要翻拍報紙 照片字太小 看得很吃力 請原PO用複製貼上文章的方式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9/14 23:17)

09/22 12:51, , 74F
【檢舉】#1IFQAd3n magic999 推文人身攻擊 8.謾罵
09/22 12:51, 74F
抱歉 今天才看到 明日(09/30)會公告處理 不好意思

09/25 16:41, , 75F
為什麼建議重榜主動放棄普考資格這樣也算勸退文
09/25 16:41, 75F

09/25 16:41, , 76F
是要鼓勵大家都占著茅坑不拉屎嗎?
09/25 16:41, 76F
錄取者本就有選擇、考慮、研究的權利 後面的人何需急吼吼的催前面的人 而且 人事行政總處公告的用字是「得」 非「應」 同時錄取人員自願放棄其中一項考試受訓資格,以避免造成 用人機關職缺遞補作業之困擾,...,俾利本總處辦理後續事宜。 此外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 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 這次增額就是為了解決有缺無人的狀況 而用普考增額比以往多的名額來解決 不是本來就應該就要有配套措施 才敢多出這些俗稱備取的增額名額 但是為什麼出現不填自願放棄表還會出現有缺無人的狀況? 個人覺得不是人事行政總處某人公告有疏失 把過往的文字複製貼上 再不然就是人事行政總處(行政院)與考選部(考試院)處理方式根本沒有協調 如果真的最後出現有缺無人的現象 應該要追究是誰的疏失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9/29 19:31) ※ 編輯: MJdavid 來自: 118.233.255.13 (09/29 19:35)
文章代碼(AID): #1HJbVepL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