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業] 民法親屬
請問51年台上551判例
對結婚離婚證人所下的定義 "親見親聞"
是要兩個證人跟兩個當事人都在場嗎
假如甲跟乙常吵架 甲私下常跟朋友丙丁抱怨想離婚
事後甲乙協議離婚並簽名
甲獨自拿著書面去找丙丁簽名作證
這樣的離婚有效嗎? 丙丁只聽了甲長期的抱怨 就算是親見親聞了嗎?
還有不受婚生推定的婚生子女
例如婚前受胎(先有後婚)
那麼在婚姻中生出的孩子 就是非婚生子女嗎?
如果這個不受婚生推定的婚生子女是第三者的小孩
那適用1063條推定成當事人的小孩嗎? 不過既然已經"不受推定"了
那這個小孩在法律上的地位到底是甚麼呢?
實務上先有後婚的夫妻 會有任何處理的方式嗎? 還是自然就準正成婚生子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5.182.69
推
02/01 00:18, , 1F
02/01 00:18, 1F
→
02/01 00:19, , 2F
02/01 00:19, 2F
→
02/01 00:21, , 3F
02/01 00:21, 3F
→
02/01 00:25, , 4F
02/01 00:25, 4F
→
02/01 00:29, , 5F
02/01 00:29, 5F
推
02/01 01:09, , 6F
02/01 01:09, 6F
→
02/01 01:10, , 7F
02/01 01:10, 7F
→
02/01 01:13, , 8F
02/01 01:13, 8F
→
02/01 01:15, , 9F
02/01 01:15, 9F
→
02/01 01:16, , 10F
02/01 01:16, 10F
→
02/01 01:17, , 11F
02/01 01:17, 1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