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什麼我的文章被改分類?(版務)
首先先感謝版主撥冗解釋
但我仍有不了解的部份,
以下繼續針對幾點疑問。
※ 引述《pognini (即將進化的皮卡丘)》之銘言:
: 您好,板務在今年10.18上任,但如果以心得搜尋本板
: 文章,將會發現本板歷年心得文主要是上榜、落榜心得
: 分享,此類文章有板友完整的準備過程,內容為讀書準
我想請問一下,版主有認真看過我的該篇文章嗎?
即使這不是一篇上榜文,是落榜文
但是我裡面寫了我的考試方式以及解題的方法
以及針對教師甄試跟教育行政不同的點作了分析
板上多數準備教育行政的,大多是從教師甄試轉考而來
我也是過來人,也經歷過了一樣的茫然
目前板上依然有新手會詢問教甄與教育行政的不同
如果版主有心在板上"/"搜尋教育行政,您會發現問題大同小異
而大多數都是本人在幫忙回答
不是我要居功,但是我想也許我可以盡我的綿薄之力
來幫忙其他新進的版友。
也許版主版務繁忙,僅看到陪考二字就認定我是考生家屬
但是請問版主在修改標題之前,
有點進文章去看過,看到我裡面有寫
我是個考生嗎?
: 備的方法與考試結果,足以為後人參考。這是本板歷來
: 約定俗成的傳統,非板務專斷。
那麼請問版主 本版#1GnUUv9i (Examination)
有任何考試方法、讀書心得,值得後人參考嗎?
: 之前幾任板務對分類錯誤,一律刪除,甚至劣退,影
: 響板友權利。因此本人上任後,板規明定
: 2.發文時請註明標題,違者板務將代為分類,屢勸不改者水桶3天。
: 故對此類文章板務會代為分類,以利板友搜尋相關資
: 訊。板務只分類、未修改文章內容,而且這類違規甚多
: ,板務無法一一去信說明,造成誤會請見諒。
我想這僅能稱之為罰則,不算版規,版規應明定文章標題應使用何者分類
今天版友就是在本版按了CTRL+P,看見發文畫面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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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格式說明
發文時請依內容選擇適當分類,即使不小心按了enter,也請自行補上或按大T修改
1. [情報] 各項考情資訊、國考相關新聞、大法官釋字等等
2. [補習] 與補習班或函授有關的歸此類
3. [考題] 國考歷屆考題與考題觀念討論(書裡看到的選這個)
4. [心得] 考試、上榜、落榜、讀書...等心得文
5. [疑問] 應考資格、各種國考疑難雜症(不包括書裡的疑問)
6. [閒聊] 紓發讀書壓力或與板友互動
7. [課業] 國考課業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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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今天我本於想分享考試心得的立場,
我選了4,選了[心得]這個選項,何錯之有?
如果版主認定只有上榜才能以[心得]的標題po文,是否表示此編輯畫面已不合時宜
版主應該協助更改,以免未來版友誤觸板規
增加版主版務呢?
以上幾點懇請版主回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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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4.4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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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01, , 1F
12/17 22:01, 1F
你不覺得重要,我不能覺得重要嗎?
我只是提出我的疑問
因為我不認為我有錯,但被做出了改標題的處分
所以我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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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04, , 2F
12/17 22:04, 2F
我CA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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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06, , 3F
12/17 22:06, 3F
我以為"依法行政"四個字是每個國考生都會在行政法熟唸的
也是每個公務員要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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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11, , 4F
12/17 22:11, 4F
感謝您的關心,我是在結束預定進度後才上網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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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22, , 5F
12/17 22:22,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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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22, , 6F
12/17 22:22, 6F
謝謝您:)
不過也許只是版主忽略了,若能得到解答
就不必再往上申訴,增加版務及組務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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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 22:29, , 7F
12/17 22:29, 7F
推
12/17 22:49, , 8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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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09:13, ,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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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8 17:41, , 1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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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12/18 17:42, ,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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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 17:44, , 1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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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版主在板上搜尋心得,會發現在我之後還有兩篇也是您所謂的"考場花絮"
該兩篇文章就並沒有遭到更改標題
仍然以[心得]標題存在版面上
而我本文說的那篇,至今版主亦仍未處理
如此兩套標準,實在難以讓人信服
※ 編輯: sukiNuriko 來自: 111.254.245.71 (12/1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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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