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 律師考試心得

看板Examination作者 (after 25 years)時間15年前 (2008/11/27 11:49), 編輯推噓24(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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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幫保成寫了篇心得 特於此與版友分享。 感謝本版前輩,感謝上帝。 前兩年,我前後落榜過八次 95年台大法研、律師、司法官(律司差約17分)、調查局、高考法制、地特法制 96年律師、司法官(差約1~3分,後三者均因故有報名未考試) 先檢附今年成績:     成績   錄取標準    高考 : 63.47 63.17 調查局 : 67.8 60.2 司法官 : 51.5285 50.9 (但因專業科目未達50,未錄取 XD) 律師 : 57.17 48.2 ------(以下為本文)------ 坐在電腦桌前, 回想大學時作了四年的法學院逃兵, 兩度瀕臨二一, 二十六歲才第一次參加律師考試, 何其有幸能在兩年後的今日, 於國考的苦海中上岸。 回首過往, 不勝唏噓,卻也痛快。    以下是筆者兩年來的些許心得,提供參考: 1.補習。 基於前述, 退伍後我一切從頭準備起, 第一年跟著補習班進度上課, 一星期約上二到三門。 課前我會利用二到三小時預習今天上課的進度, 至少初略了解本次上課的 (1)內容大綱 (2)本次內容在整個法體系中位置 (3)主要爭點。 課後二日內趁記憶尚新鮮一定複習, 讓該科目的架構能隨著課程的進行逐漸在心中建立。 簡言之:課前預習、專心上課、課後複習, 一輪課的時間可以唸三次,加強記憶。 2。讀書與獨立思考能力訓練。 律師與司法官考試是要選取國家未來從事審判與訴訟實務, 具獨立思考能力以認事用法的人才。 故在國考的十三科法科中, 如何掌握有限的讀書時間, 將各科架構、爭點充分理解並放入我們有限的記憶體中, 以下是筆者的一點讀書心得: 首先,建立架構。 每部法律都有其最上位的中心思想(例如:海商法之發展海運), 從該中心思想下衍生各種制度設計 (例如:船舶章大致上是民法物權篇之特別規定、  運送章為特殊債各的契約類型、  碰撞章為侵權行為  海難救助為無因管理之特殊規定), 各制度亦有其構成要件、法律效果等內容, 而面對每一部法律,我都會如此思考其整體架構為何。 再者,掌握爭點。 骨架有了,再慢慢依其位置填充血肉。 爭點即為學說或實務在解釋適用法條上有所爭議。 而要掌握爭點, 應先思考其爭點依據、窮盡所有可能解釋途徑、 你認為依你對這部法律的理解,哪一種解釋途徑最為合理。 換言之,筆者不建議直接背誦實務及通說見解, 畢竟,在律師司法官考試中(尤其是已附法條的現在), 是否具備「說理能力」才是此程度的考試所要鑑別的。 經過自己確實思考後,再參閱實務及通說見解,更能加深印象, 筆者認為這樣書唸起來也比較有趣。 3。讀書計畫及時間分配。 考試的分數大致上會符合一個公式: 讀書時間*讀書效率+臨場狀況+運氣。 運氣是個亂數,我們無法掌握; 臨場狀況只要避免失常,通常不致影響最終結果, 我想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讀書的時間與效率上。 如何找出最適的讀書時間以達最佳讀書效率,筆者是靠著一個有效的讀書計畫。 而ㄧ個讀書計畫成功,關鍵在於「對自己的了解」。 換句話說, 要先了解自己念書時間的平均能耐(每週幾天、每天幾小時)、每小時能唸的份量。 切莫貪多以致無法執行, 不僅失去讀書計畫的目的, 更會徒增不必要的焦慮。 至於讀書時間分配,我平均每天唸書時間約8小時, 大致分為2:3:3。 前兩小時複習前一日所唸的部份 (筆者認為24小時內的複習對於熟悉記憶前日內容非常有幫助), 其餘六小時平均分給兩科。 並設1小時彈性時間, 若有達到就用來運動,反之就拿來唸沒唸完部分。 4.讀書材料。 教科書或參考書的選擇因人而易, 筆者除行政法有閱畢吳庚老師大作外, 多選擇與自己「頻率」較合的參考書, 也未嚴格遵守所謂「一本書主義」, 基本上有不懂的部份就找多找幾本來看 (如強制處分與證據能力我就同時參酌林鈺雄師與王兆鵬師), 沒什麼疑問就一本看到底。 5。實作練習。 實作題目(包括考古題和期刊中的「實例研習」)的重要性我想筆者不需贅述。 大家都知道, 老師評分依據是各位寫在紙上的答案, 而非讀過幾本書或背過多少實務見解。 所以,準備國考的最終目標應是:能寫出好答案。 當然,前提是對各科的問題意識熟悉到一定程度。 而一個好答案,應滿足五個條件: 爭點掌握、論理清楚、涵攝確實、用字鍊潔、字體端正。 首先,一般而言,一個實例題中會有三到五個爭點, 考生應有能力還原出題老師以案例事實包裝的爭點為何, 而此部分能力的培養即奠基於平日的實作練習。 再者,所謂論理清楚, 即為三段論法中大前提論述邏輯應務求嚴謹, 推論過程應環環相扣,避免跳躍。 其三,為筆者去年自我檢討下最大的錯誤,在此提出供各位參考。 所謂涵攝確實, 試借撲馬老師講義之一例: 甲開搶射殺乙,乙隨之死亡,如何敘述甲有殺人故意? 可能寫法有二: (1)甲主觀上具有殺人故意。 此寫法乍看無誤,但事實上卻根本未涵攝; 換言之,其僅有結論,未有大前提如何連結到小前提的說明。 (2)甲主觀上對其開槍行為,將可能導致乙死亡之結果, 均有認知且有意使其發生,甲具有殺人故意。 後者才是涵攝。 其四,用字鍊潔與字體端正, 則是降低閱卷者第一印象不佳,以致沒耐心看完答題即草草給分的可能風險。 雖然閱卷者也知道國考對考生的重要性, 但人非聖賢,老師要看超過六千份考卷,大家要將心比心。 最後,筆者提出一點關於「下標題」的小想法: 下標題能使答案清楚是好事,但建議兩個層次已足 (即除題號外,向下再分(一)、1), 因為國考作答紙一題約39行, 倘標題分得過細,勢必壓縮大前提論述及涵攝的空間, 反而使答案易流於空洞化, 使老師誤判答題者只知死背書而欠缺論述能力。 6.心理素質。 最末,我覺得在國考沙場中真正的輸贏關鍵, 是心理素質。 首要是「自律」,再者是「自信」。 二者兼具,國考何懼? 敬祝各位早日上岸。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0.156.78

11/27 11:51, , 1F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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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53, , 2F
恭喜!推第六點 沒有好的心理素質 會事倍功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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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1:54, , 3F
恭喜!! 感謝心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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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2:00, , 4F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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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2:04, , 5F
恭喜上岸,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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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2:17, , 6F
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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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3:29, , 7F
恭喜 律師分數很高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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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4:17, , 8F
恭喜!!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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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0, , 9F
推!感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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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5:08, , 10F
恭喜!!!感謝分享!~!
11/27 15:08, 10F

11/27 17:06, , 11F
恭喜!!請問你律訓跟調查局訓會不會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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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7:36, , 12F
感謝分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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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8:05, , 13F
應該不會唷~我剛好可以保留三年(我是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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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8:53, , 14F
可以請問一下原PO律師的名次大約是幾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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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19:38, , 15F
嗯~~所以念研究所時可以去受律師訓??還是要等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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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00, , 16F
先推~恭喜!!!不過有個疑問...就是要如何用兩個小時溫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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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天六個小時的課業呢??因為很想採取這個方法,所以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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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01, , 18F
仔細請教一下 謝謝AFTER25大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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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1:38, , 19F
經比對後 難道是律師第八名的大大 超強的 三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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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00, , 20F
這篇心得每段都好精彩,尤其是"涵攝確實"那一段,受益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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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01, , 21F
可以請教您如何練習刑法的涵攝?(讀哪一本書) 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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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10, , 22F
刑法的話我看過方律師、顏聖和金律師的刑總,刑分看法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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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11, , 23F
可是我即使讀過相同的書,涵攝還是無法像您寫的那樣,那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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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11, , 24F
至於複習方法...不好意思有點長改天再PO一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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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12, , 25F
何練習得知的呢?謝謝您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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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00:13, , 26F
好的,感謝您無私的分享:) 恭喜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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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6:35, , 27F
原PO又帥又強喔 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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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0:56, , 28F
仙姑表我表到這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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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21:52, , 29F
收入精華區 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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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1:59, , 30F
恭喜你!!希望大家都能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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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 08:13, , 31F
原PO強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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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 22:43, , 32F
推這篇 簡潔有力 深得我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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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4:01, , 33F
仙姑跟原PO都超強的耶~~~ 恭喜兩位!!!
12/04 14:01, 33F
文章代碼(AID): #19BXZP_R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9BXZP_R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