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 列舉的方法
各位英文高手好
我想問一下在列舉時標點符號的使用方法
以下是我想問的例子:
My favorite food is: 1. apple and banana, 2. chocolate and papaya.
因為我想將內容分類所以採用數字標記
想請問這種用法是否正確(尤其是標點大小寫的部分)?
或是有其他常見的用法?
另外我想請問大家對attractive,appealing這兩個字的看法
我想表達我對某某教授研究很有興趣
這些字會不會不適當(尤其在英文為母語的人眼中)
尤其appealing好像有點臭屁(有點patronizing的感覺)
會不會不適合用在讚美長輩的句子裡??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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