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實習生的權益

看板Employee作者 (SANDY)時間6年前 (2017/06/26 19:08), 6年前編輯推噓2(204)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目前我在飯店實習,去年7月1日開始到本月30日結束。 關於以下幾點我想請教大家~ 1、特休:工作半年未滿一年應該有三天的特休,但因為主管將我之前所累積的國定假日 於月初時讓我休完,他也跟我講沒有剩了,這就表示他很像沒有給我特休的部分,所以我 想請問我所了解到的三天我應該是有吧? 2、上班工時:在實習期間我輪調過三個部門,客服部和房務部工時為8.5小時並供一餐; 而餐飲部則是9小時供兩餐。而我想請問的是,若我的班在房務部,到餐廳支援,那麼我 的班應該算8.5小時還是9小時?到上個月為止,其他正職大姐都算8.5小時,我去問主管 ,他說要按照餐廳9小時,也因此加班和補休也要按照餐廳的走,重點,我在人資部實習 的朋友跟我講班在哪邊就要依照那個地方的上班時間。 3、加班:之前有時候加班主管說不能寫加班單,雖然後來我多次反應後有改善,也都可 以正常寫加班單,但這之前的權益還可以爭取回來嗎? 因為是實習所以之前都默默忍受,但公司把太多東西當作理所當然,包括我們配合公司調 假調班,但如果我們需要,是不能用那些累積的積假,而是要用事假來請等等,最後在實 習結束前,我想把我自己該有的權益爭取到,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243.1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mployee/M.1498475313.A.917.html

06/26 22:17, , 1F
妳知道妳是實習生吧,那請妳們老師跟公司協調看看好了
06/26 22:17, 1F

06/26 22:26, , 2F
有些條件是學校跟公司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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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總是說餐旅業本來就是這樣,也沒有要處理的意思,而我只是想確認,我的想法是否 正確,謝謝你 ※ 編輯: ani86134 (180.204.243.19), 06/27/2017 02:39:26

06/27 21:30, , 3F
同樣是飯店業實習生,關於特休3,我們飯店人資給的解釋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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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7 21:30, , 4F
年簽約時,還沒有半年特休3的規定,而合約中並沒有提及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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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也就是公司想迴避啦裝沒看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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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30 14:08, , 6F
歡迎善用勞動部信箱 https://goo.gl/lSRVOP
09/30 14:08, 6F
文章代碼(AID): #1PKEinaN (Employ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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