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有關明天超賣的外野票

看板Elephants作者 (中肯文製造機|專門電魯蛇)時間8年前 (2015/10/19 12:18), 8年前編輯推噓1(3214)
留言19則, 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6 (看更多)
※ 引述《ggggg (喝了再上)》之銘言: : 基本上還是會讓這些投機份子(投機份子是我說的)進場 : 對方的回應是:「基本上我們沒有把所有的位置都拿出來賣」 : 我只告訴對方 對一個 花了2個小時 刷卡成功15筆 : 投機份子卻只要輕輕鬆鬆 改個編碼就可以買到票 : 對方只說會在跟領隊討論看看 因為是領隊決定的 : 明天 找不到座位的 好自為之了 我是覺得明天領隊要不要找刑事局 派5.6個警察 加一台加長型偵防車 外野實施強制驗票 抓到直接就上車 坐滿即刻開往土城偵訊 在裡頭看轉播也是人生體驗 刑法第339-3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不正方法將虛偽資料或不正指令輸入電腦或其相關 設備,製作財產權之得喪、變更紀錄,而取得他人之財產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 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或使第三人得之者,亦同。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考慮一下吧? 領隊+球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30.123.19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45228296.A.7E2.html ※ 編輯: frontnf (125.230.123.198), 10/19/2015 12:18:52

10/19 12:26, , 1F
好像不錯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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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2:33, , 2F
順便抓黃牛嗎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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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06, , 3F
社維法68條就夠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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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23, , 4F
明天現場直接報警處理比較快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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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36, , 5F
...並沒有不法取得他人的財產 那些球迷也是有付出對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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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37, , 6F
頂多只能算是債務不履行的問題 況球團回覆本來就有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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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37, , 7F
沒有開放賣,其他依正常方法買到票的人,更難說是有何損
10/19 13:37, 7F

10/19 13:38, , 8F
害了(因為不正當方式購票者並未影響正當方式購票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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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39, , 9F
當然,其他沒搶到票的人或許覺得不公,這方面還是建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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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40, , 10F
團能有所回應,以免失去球迷信心
10/19 13:40, 10F

10/19 13:41, , 11F
社維法第68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
10/19 13:41, 11F

10/19 13:42, , 12F
拘留或新臺幣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一、無正當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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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42, , 13F
,於公共場所、房屋近旁焚火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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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42, , 14F
二、藉端滋擾住戶、工廠、公司行號、公共場所或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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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42, , 15F
眾得出入之場所者。 三、強買、強賣物品或強索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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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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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42, , 17F
他們算強買吧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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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13:51, , 18F
球團這麼做才是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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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 20:23, , 19F
構成要件不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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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M96y8VY (Eleph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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