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一個很深的疑慮!有關於「自殺屬於醫療而非經濟」?

看板Economics作者 (D-51)時間16年前 (2008/03/12 00:13), 編輯推噓5(5017)
留言22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我先聲明:這篇可能會「觸動」某些人的政治神經,但是我覺得這個問題如果 不討論清楚,這個議題討論的是「自殺是醫療問題而非經濟問題」我覺得非常有問題!! 首先,前幾日認識的朋友轉寄了一封信給我,當然,我的朋友跟我有些「不同的」 政治態度,他寄給我討論這個議題的相關論述 相關的部落格位置: http://www.wretch.cc/blog/billypan101&article_id=11716277 我仔細看了一下 批評某些政黨的政治意味很濃~但是我卻看不見「為什麼」 自殺與經濟無關?反而與醫學有關?! 所以我的請益點是: 一、社會福利制度的建立?不是為了解決這些問題存在嗎?如果不是?! 那解決自殺問題的經濟方案,該採取哪種方式? 二、按理說:保險制度(社會福利制度的其中一種)目前大多傾向自殺者第一次自殺 只要沒死,第二次就是退回全額保費的原因??(因為以前考保險業務員資格考, 老師沒解釋,卻讓我疑雲重重?) 三、當醫療制度需要給付龐大的醫療費用給自殺未遂的昏迷者與重度昏迷者?這樣符合 現今社會醫療公正原則嗎? 以上是我的疑慮,如果願意提供答案的朋友~誠懇的向您致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2.30

03/12 00:21, , 1F
討論的重點或許在 自殺這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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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不受誘因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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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果救治昏迷者不符合公正原則,那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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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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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的提出是因為原作者忽略[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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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純粹以[醫學]的觀點銓釋 感覺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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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我提出觀點:[問題在於社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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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卻不加解釋並且放任支持者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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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才慎重的把問題整理後請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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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RIDGES提到的就是對方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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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卻沒有提到醫療給付的來源跟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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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符合經濟學基礎供需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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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37, , 13F
想聽聽原PO的觀點[問題在於社福制度]該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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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38, , 14F
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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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推論是在於:一、已繳納保費,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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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良好作業原則與執行,在事主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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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48, , 17F
前一定會知道,而且我對這篇文很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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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提出誘因又加上對向:胡說八道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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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0:51, , 19F
原來是 billypan的文,我後悔點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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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04, , 20F
呃!造成RIDGES大的不便~先向您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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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06, , 21F
不要緊,我很快的關閉視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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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1:16, , 22F
2、關於退回保費是怎麼一回事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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