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冏rz","Orz",等網路字眼是屬於"公共財"嗎?
最近吵的很火熱的網路字眼
可以視為公共財(共用財)嗎?
有些人將其註冊成商標 是不是不合常理~"~?
商標法我不大了解 像 冏rz 這個來源已不可考 且廣為流傳
在這種時刻商人將之申請商標是不是不合規範(因為我覺得每個人都有使用的權利)
可是我記得公共財的使用特色是"邊際成本"為0
"冏rz"的字眼似乎對於每個人都邊際成本是0 所以可以視為公共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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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底迪;把拔,我們有沒有毒阿~"~?
蛇把拔;你問這幹麻= =?
蛇底迪;T___T~ 我剛剛不小心咬到自己的舌頭了...>_<
post by harry.nak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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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8.230
推
05/02 22:58, , 1F
05/02 22:58, 1F
抱歉~~~~ 我打錯了 邊際效應跟邊際成本差很多~_~
※ 編輯: harry901 來自: 59.112.228.230 (05/02 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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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3 11:33, ,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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