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我來解釋一下
嗯.....
我剛剛去查了一下,
"系所學會"項目內有經濟女籃,不知道是不是妳們的呢...?
如果知道了系隊要以個別名義,在"社團"項目申請帳號,
那可能當務之急是妳們趕快刻一個章,然後去舊體跑公文讓帳號通過。
系排近期會申請把帳號改成"社團"類型,
毫無疑問我們本來就不該占有系學會名額。
但那並不代表我們辛苦申請的帳號是可以換成別的系隊使用。(或給系學會)
如果是以前不知道 (指今年六月第一次跟我們借帳號),
那在我們沒有使用租借權時,出借帳號其實很合常情。
只是六月到現在十月了,女籃 (甚或別的系隊)還沒有自己的帳號,
那我會不懂所謂的效率在哪裡??
※ 引述《pidzi (籃球籃球!!)》之銘言:
: 換我解釋
: 舊體的規定是
: 如果要以社團的名義申請帳號 就必須擁有社團章
: 但是我問過助教
: 所有經濟系的系隊都隸屬於經濟系系學會
: 並不屬於獨立的單一社團
: 所以你們所申請的帳號 就是"經濟系系學會"的帳號
: 一個系學會 就只能擁有一個帳號
: 雖然說名字取名為排球隊
: 但我想不代表這個帳號是你們專屬的
: 楊懿說你們有拿章過去蓋
: 但因為你們申請的"類別"不是一個"社團"
: 是"系所學會"
: 這應該就是關鍵吧
: 看你們是要去把類別改為社團
: 或是你們不改 但要把名額給我們 都可以
: 可能之前大家都不太清楚
: 所以也就沒關係了
: 但我想 基於公平的原則
^^^^^^^^^^^^^^^^^^^
: 不只是我們女籃
: 壘球、足球 任何一個想借場的系隊
何謂"公平的原則"??
是從體育部(系學會)的角度出發??
還是從女籃(或是別的系隊)??
從體育部的角度出發,早在"借場辦法"要上網時,就該以系學會之名申請了,
我們申請時或申請後都一直沒有碰到有別的系隊也要申請屬於經濟系的帳號,
所以沒有機會,也不可能知道該用"社團"名義,而不是用"系所學會"名義。
所以,我覺得體育部在處理這件事上是不公平的,先去申請的人倒是給了別人搭便車。
從別的系隊的角度出發,那也許所謂的公平就是該自己快點去跑公文,
不然只能怪體育部怎麼沒有"公平"的申請一個帳號,給各系隊用。
所以請不要談到公平,這對我們而言並不公平。
我們能做的,也許就是這個月看願不願意借妳們借場的點數。
這件事,就跟兩位系排隊長協調吧....
(我沒有惡意啦~只是覺得公平不是這樣用的吧......)
: 都應該擁有使用這個帳號的權利
: 我們會試著去跟別社團借帳號
: 畢竟10個時段分一分也沒幾個場可以借
: 但現階段我希望至少還是可以讓我們能擁有借用三個時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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