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全國電子是否都賣展示品給消費者
※ 引述《gamer ()》之銘言:
: ※ 引述《Erance (小氣貪財死胖子)》之銘言:
: : 賣展示機並不違法,
: : 賣展示機前未告知客戶也不違法,
: : 若要違法,
: : 就是雙方已書面約定 要新品非展示機 卻發現並不是,
: : 或者是買方舉證 出了瑕疵或問題 ,
: : 卻未見賣方處理,
: : 如此而已。
: : 所以我才說為何會只有 良心 而沒有 同理心 ,
: : 消費會拿 習慣及應該 且對 自身有利 來解釋,
: : 但真要站在法律面前,
: : 通常都是會因 自已應注意而未注意 導致權利喪失或站不住腳,
: : 還不如先自已做好準備以免後續問題,
: : 這才是重點。
: 我不這樣認為,消保法第11條規定 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
: 中所用之條款,應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定型化契約條款如有疑義
: 時,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
: 如果今天廠商販賣的價錢同新機價,則本平等互惠之原則就應
: 該出新機,就算要約沒說清楚,但11條也規定如有疑義應做有利消
: 費者之解釋。今天如果出展示機合法,那出未見瑕疵的整修機也是
: 合法,消費者的權益何來?
: 所以我認為如果有遇到這種事的板友,請第一時間以存證信函
: 聯絡廠商,然後找消保官協助處理。
和大家釐清一個觀念,
所謂 買賣 的商業行為其實是規定於[民法]的,
而 定型化契約 的部份其實並不會常於 單純的買賣交易或安裝運送 中出現,
畢竟買賣就是買賣,
我賣你買、你賣我買,
基本上是沒有什麼問題,
除了安裝寫訂貨運送單之外也不會沒事叫顧客簽些什麼"定型化契約",
因為交易完成還要簽東簽西的顧客也會覺得奇怪吧.
而後續維修、保固的部份都是用製造廠商來做居多,
除了一開始拿到的貨有瑕疵時習慣上店家可以用"新品不良"處理幫顧客退回公司,
否則若店家不處理這個部份請顧客直接和廠商聯絡的大有人在,
君不見Y拍、露拍上多是這種類型的銷售嗎?
所以,
為保障自身權益,
還是請事先講好交易內容,
以免事後有責任歸屬認定困難的部份,
屆時就算事後再怎麼補救也挽回不了顧客信心的情況下,
反正法律上站得住腳就放給他去的店家仍是一堆的,
請客位在購買電器時務必小心了.
感謝g大為了消費者權益力爭,
小弟回此篇並非為了戰文,
而是因為現行業界常態為此,
然大有良心的店家亦有一堆在(小弟也算是其中之一),
請g大體諒小弟苦口婆心宣導 自身利益、自身顧及 的觀念了,
謝謝g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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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老師,不要叫我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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